谈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及其比较
发布时间:2020-12-16 17:10
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是构建电子政务体系的两个重要阶段。为厘清实践认知中二者存在的混淆,经比较研究发现:政府数据开放较政府信息公开在产生背景上更新,在目标上要求更高,在内容上更原始开放且更具经济价值,在工具上更需要专业技术,在流程上更为审慎,在影响上更多作用于经济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从"管理"到"服务"的质变。
【文章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2019年07期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
(一)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数据开放。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的六维比较
(一)比较框架的建立。
(二)基于六维框架的比较。
三、结语
本文编号:2920490
【文章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2019年07期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
(一)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数据开放。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的六维比较
(一)比较框架的建立。
(二)基于六维框架的比较。
三、结语
本文编号:292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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