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的公共性维度
发布时间:2021-12-10 10:10
正是那些可以社会化的重复性经验事实才能被称为客观事实。它不仅是可传达的,而且是可以用公共的方法所验证的,它构成了知识的直接基础。在我们看来,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库恩的"范式"、建构主义的"本征态"等有关观点蕴含有对知识的公共性维度的一定程度的肯定的思想或意识。公共性是知识之不可或缺的维度,在引入公共性的基础上对知识论进行重构,对于推动知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文章来源】:廊坊师范学院学报. 2004,(03)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真理的认可问题[J]. 童世骏. 学术月刊. 2000(02)
[2]交往·主体间性·客观性[J]. 朱葆伟,李继宗. 哲学研究. 1992(02)
[3]奇异悖论——证伪主义可以被证伪吗?[J]. 金观涛. 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9(02)
本文编号:3532409
【文章来源】:廊坊师范学院学报. 2004,(03)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真理的认可问题[J]. 童世骏. 学术月刊. 2000(02)
[2]交往·主体间性·客观性[J]. 朱葆伟,李继宗. 哲学研究. 1992(02)
[3]奇异悖论——证伪主义可以被证伪吗?[J]. 金观涛. 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9(02)
本文编号:35324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keyanlw/3532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