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典审美精神_旅游体验审美精神论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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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体验审美精神论的体验
作者:潘海颖 更新时间:2013-2-6 11:03:08
一、诠释旅游体验
(一)旅游体验研究现状
以色列旅游社会学家尤里(Uriely)指出,旅游体验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就已经成为旅游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他对旅游体验的概念演变进行了多角度、多学科的梳理,尤其强调了此概念在后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发展和变化:
从旅游体验与日常生活的区别研究转向对区别的否定;从总体概念转向复杂多样化的概念;从对旅游对象的关注转向对旅游者主观流动意义的关注;从矛盾性、决定性的陈述方式趋向相关性、补充性的解释[1]。
布尔斯廷(Boorstin)把旅游体验定义为一种流行的消费行为,是大众旅游非自发的预制的体验;麦坎内尔(MacCannell)则认为,“现代旅游者主要是前往异地寻找一种替代性的真实体验”[2]。旅游体验是对现代生活之烦恼的一种积极反应,是现代人为克服这些问题而追求的一种“真实性”经历。这两个定义引发了一些争论[3]。加拿大的两位学者于2009年回顾了国际旅游体验研究的成果,并将其归纳为6个研究方向,即体验基础研究、寻求体验行为研究、体验方法论研究、特殊旅游体验之本质研究、规划与传递体验的管理问题研究[4]。
经过半个世纪的积累,国外的旅游体验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比如科恩(Cohen)的现象学方法,麦坎内尔的“新涂尔干主义”(neo-Durkheimian)视角,维肯斯(Wickens)的“高夫曼(Goffman)(社会人类学的框架分析)角色理论”,巴斯(Barthes)的文化批评与冲突理论,以及艾萨路德(Elsrud)的“建设性对话导向方法”等[1]。
人类在这种活动中所体验到的是自信、充实、舒畅、愉悦、自豪……这种情感正是一种审美情感。这种活动及其所产生的体验在人类的实践中反复发生,使体验不断深化,终于积淀为现代人类的旅游情感。因而,旅游感受不是一种单纯的生理快感,而是在人类实践中出现的社会性情感,它蕴蓄着丰富的社会内容。[5]
1995年,王婉飞发表了《略论游境的创获及其审美心理过程》,认为旅游是一个“立体性的审美过程”[6]。章海荣在对旅游美学的研究中发现,存在着一个和“畅”相类似的学术空间:“游”[7]。谢彦君在我国率先提出了“旅游体验”的研究范畴,在其专著《旅游体验研究——一种现象学的视角》(2005年)的带动下,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旅游体验的专门研究[8]。旅游研究体验论的尝试,意味着旅游研究新视角的出现,其一是研究基础的转向,从经济学、管理学向社会学、心理学的转向;其二是研究对象的转向,从将旅游者的“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转为将旅游者的“体验”作为研究对象,这一转向,更为关注旅游者的人本需要。从国内对旅游体验的研究来看,一类是需求/动机意义上的体验分析,其目的是为旅游供给提供建议和参考,多以旅游体验动机—旅游体验行为对旅游者进行分析,属于旅游规划和旅游营销的应用研究。与之相对应,旅游体验的基础研究还不充分。存在/需要意义上的体验研究,其目的是为人类自身真实存在和美好生活提供方向和指导,即从旅游体验人本需要——旅游体验价值着眼,进行哲学社会学的理论研究。
(二)审美心理学视角下旅游体验的属性和特征
“很久以来,旅游体验一直被单方面地理解,或者从高峰体验的角度,或者从消费者体验的角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旅游就包含在审美与感觉的存在之中”[9]。
体验给予旅游者的是什么?基于麦坎内尔对于文化体验的分析,体验的第一个部分是在舞台、电影里出现的,生活中的某个有代表性的方面,他将其称之为“模式”;体验的第二个方面是在模式基础之上的信仰或情感,他将其称之为“影响”[10]。旅游企业关注提供体验的模式,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而社会学更关注影响,,即旅游体验对于旅游者审美存在的影响。
第一,主体性。旅游体验是独享的审美感受,体验本身就是吸引力。旅游者的体验是个性化的、独享的亲身经历。旅游者可以与旁人分享旅游见闻和旅游纪念品,但体验不能分享。这种主体性成为旅游的巨大魅力。旅游者融入旅游环境,与目的地居民接触与交往,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体味生活之美。旅游体验,彰显的是审美的独立和自主。
第二,浸入性。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美感是一种高峰经验,通过对自我的观照,追求在创造中实现自己的潜能,人们在自我实现时就会出现高峰经验和美感。派恩二世与吉尔摩(Pine Ⅱ & Gilmore)提出了“体验王国”的模型,“展示体验并不是如何取悦顾客,而是如何使他们置身于其中”;“客人参与有教育意义的体验是想学习,参与逃避体验是想去做,参与娱乐体验是想感觉,而参与审美体验的人就想到达现场”[11]。相比较“融入”这个词,笔者更倾向于“浸入”,旅游体验是一种浸入式的审美。作为“活动”的旅游是可以作为商品而生产出来的,作为“体验”的旅游是旅游者与其浸入的情境互动的结果。同艺术审美一样,旅游同样使人获得全方位的感观刺激。不仅如此,旅游所蕴含的“异质性”恰恰提供了独特的审美观照。这种审美观照不是被动的感觉和认知,而是主动的积极参与;这种审美是旅游者情感的外化,饱含想象,意味着新鲜和激动,意味着新的生活。
第三,互动性。“美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体验”[12]。通过体验的“桥梁”,审美与旅游天然地维系在一起。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所观所感,无一不与旅游目的地环境、旅游业的服务、当地居民的态度息息相关。在这样的特定审美场域中,旅游者不仅是审美体验的感受者,还是审美体验的创造者。旅游的过程是关于体验的,旅游体验的本质是关乎审美的。这里的审美不仅仅是感观意义上的审美认知,不仅仅是一种超越功利的审美心态,更多的是关于人本需求的审美境界。
第四,不确定性。纵览旅游的各种定义,无外乎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离开常住地,意味着空间的位移,以及空间位移带来的新奇;二是离开时间的约束,意味着旅—游—旅的时间有限,意味着时间限制带来的不确定性。这样的特征给予旅游最深刻的影响就在于差异性与不确定性。人们朝觐、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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