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管理论文 > 行政管理论文 >

公务员职务行为的界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9-04-25 14:05
【摘要】:伴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进步,我国公民的社会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拓展,公民的生活与国家行政机关有关职务性行为越来越密切。职务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的指示用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该种行为是国家责任的基础,对公务员职务行为的界定不单单涉及到每一个人对有关救济行为方式的抉择问题,更与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与此同时,公务员的职务行为既和民众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还体现出有关行政部门的形象问题。所以,在我国要寻求一种合理区分职务行为的标准,将其当做准则,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对建立和谐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作用。迄今为止,法学界对于职务行为在各个国家的界定准则进行了总结,分别给出了主观说、客观说还有综合学说等观点。第一种学说即主观说,主要对于有关公务员的行为进行判断,主要是发生行为时的主观想法以及目的角度上来考量行为本质属性。第一种学说体现了尊重公务员的想法,但由于个人自身的想法一般不能够让外人去了解,所以主观意愿形成的过程当中也会出现相关的改变。所以,第一种学说的标准很难进行评判,没有办法公正地区分职务行为。第二种学说即客观说,其特点是对行为的外部表现进行观察,将其行为属性当做重要的判定标准。行为相对人可以变更自己的行为,但要以普通人的正常智力水平以及知识构造作为其调整性质的基础。第二种学说的标准和第一种学说进行比较,是更加具有公平性的,但是外部特点的判断只能作为一方面,并没有办法精准的将其实质分析透彻。所以,第二种学说的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是否能全面的评价也需要进一步进行分析。国内的学者通常使用以时间、地点、职权、名义、目的以及行为表现作为界定标准,对各个原因进行全面的探究的这样一种综合学说。这种综合性学说把与该种行为有关的因素全部的考虑进来,进行综合评判、权衡利弊,极大程度上减少了主、客观学说在评价过程当中的标准过于武断性的特点。但是第三种学说因为需要调查的原因过于繁琐,容易出现某些原因遗漏的现象,所以就形成了这种行为性质难以进行判断的后果。本论文从现在的三种学说当中提出的标准作为出发点,全面考量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给出在重点考虑实质以及形式两个方面的同时也考虑上述不可分割的一些其他标准,从而更加确切的划分行为的性质,希望能给司法机关在现实处理有关问题时给予一些帮助。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630.3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周恒阳;王娜;;职务行为的排除犯罪性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03期

2 王果纯,,江山;论领导职务行为的法制化[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年06期

3 王昌学;论职务行为及其正确实施的有关问题[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03期

4 王桂兰;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J];律师世界;2001年06期

5 喻中;行政主体职务行为的可处罚性探讨——兼评某市物价局处罚市工商局一案[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05期

6 朱军华;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判定[J];经营与管理;2002年10期

7 姚华;试论警察行为的概念[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6期

8 姚华;论公安执法中的警察刑事职务行为[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2期

9 ;如何区分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J];当代贵州;2004年18期

10 王立峰;排除犯罪之职务行为研究[J];重庆社会科学;2004年S1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3条

1 黄捷;肖治淮;;职务行为及其法律控制[A];行为法学在中国的崛起[C];1993年

2 黎国智;魏玮;;违法职务行为法律控制初探[A];行为法学在中国的崛起[C];1993年

3 丁晓;;《保险法》中“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法律适用问题实务研究[A];浙江省2013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3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媒体评论员 李康宁;“职务行为”与“见义勇为”不应泾渭分明[N];广州日报;2012年

2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和静钧;立约与立法相结合 强化职务行为信息管理[N];深圳特区报;2014年

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宋广海;企业如何规范员工职务行为[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4年

4 周祖俊;员工行为不全是职务行为[N];江苏法制报;2007年

5 黄全智 赵险 张娟梅;这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N];江苏经济报;2007年

6 杜国芬 杜慎平;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将受处罚[N];张家界日报;2009年

7 胡建勇 张 岚;当行为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时 该职务行为是否成立?[N];人民法院报;2004年

8 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 顾绍珏 李军;职工行为认定为职务行为需把握几个问题[N];中国工商报;2009年

9 本报记者 丁汀 黄庆畅 赵梓斌 王汉超;职务行为,还是见义勇为?[N];人民日报;2012年

10 朱崇坤;使法治思维真正成为职务行为的内在指引[N];法制日报;2013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张研;论法官职务行为[D];广州大学;2011年

2 王超凡;论作为犯罪阻却事由的警察职务行为[D];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

3 刘沛雨;公务员职务行为的界定标准[D];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

4 梁佳麒;警察正当防卫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6年

5 郭旭;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

6 柏寒;论公务员职务行为的认定标准[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7 郭思彤;论我国公务员职务行为的行政监督机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8 雷娜;美国小学校长职务行为个案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

9 李君芝;村干部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中的职务行为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

10 张磊;博弈论视野下检察官职务行为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246518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engwuguanli/246518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1b2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