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机制 ——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
发布时间:2021-03-11 14:59
非营利性组织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职能开始转变,并积极探索非营利性组织的管理体制改革,市场、社会全方位发展,激活释放了社会组织活力。尽管如此,我国非营利性组织仍处于成长阶段,非营利性组织仍然面临着自身建设水平不高,社会工作建设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这也就要求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有更多更恰当的互动与合作,要求政府在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支持与配合。非营利组织在与政府开展的合作过程中,依旧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不健全、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的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转嫁责任和非营利性组织偏离公益目标导致合作难以为继、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过程中存在各种矛盾等问题。那么如何充分发挥非营利性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的作用,在实践中与政府进行加强合作,为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贡献。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立足于深圳市特区市场经济发育早、社会组织发展快的有利条件,建议坚持培育与规范管理齐头并进,大力提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质量,规范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期待建立一套符合市场需要、具有深圳...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1.3.2 国内研究现状和趋势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4.1 研究方法
1.4.2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第2章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理论与政策
2.1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必要性
2.1.1 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研究与属性
2.1.2 合作的必要性
2.1.3 合作的内容
2.1.4 合作的方式
2.2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内容
2.2.1 责任分担机制
2.2.2 信息沟通机制
2.2.3 信任互惠机制
2.2.4 激励约束机制
2.3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可能存在的问题
2.3.1 地位不对等,难以平等合作
2.3.2 缺乏信任,影响合作
2.3.3 初期合作,后期被整合
2.3.4 利益冲突,谈判破裂
2.4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条件保障
2.4.1 立法及制度保障
2.4.2 管理体制保障
2.4.3 观念保障
2.4.4 利益保障
第3章 国外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经验借鉴
3.1 美国
3.1.1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3.1.2 美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
3.2 英国
3.3 日本
3.3.1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
3.3.2 日本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对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性、法人制度和分类标准进行规范
3.3.3 日本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
3.3.4 日本强化对非营利性组织的内外监督管理
第4章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分析
4.1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实施现状
4.1.1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建设情况综述
4.1.2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主要特点
4.1.3 深圳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4.2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存在问题
4.2.1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机制法律政策不健全
4.2.2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全
4.2.3 政府转嫁责任和非营利组织偏离公益目标导致合作难以为继
4.2.4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过程中存在各种矛盾,以及缺乏广度和深度
4.2.5 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不够
第5章 完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对策
5.1 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从立法和制度保障的角度来完善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合作机制的法律法规
5.1.1 制定非营利组织综合法规
5.1.2 完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法制
5.1.3 明确非营利组织管理领域的政府部门分工
5.2 建立健全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监督管理制度
5.2.1 优化和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扩大直接登记的民间组织类别
5.2.2 加强非营利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项目的集群化运作
5.2.3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非营利性组织的经验做法
5.2.4 加强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的培育,为非营利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性人才
5.3 建立制度化的部门与非营利性组织沟通机制,构建比较完善的合作管理机制
5.4 切实推行法人治理制度,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5.4.1 继续加强非营利组织法律制度建设
5.4.2 必须充分运用登记注册的审查手段,引导非营利组织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体制
5.4.3 鼓励和倡导非营利组织间建立合理和完善的相互监督机制
5.4.4 建立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
5.5 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引导和规范非营利组织的实际运作
5.5.1 结合实际,吸收外来经验,充分发挥智囊集团优势,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5.5.2 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手段和方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5.5.3 在评估结果保持公正的基础上,务必使评估结果能够产生实际的效用
5.5.4 通过完善评估制度建立末位淘汰机制,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良性发展
5.6 加强非营利组织党的建设,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保驾护航
5.7 推动和加强非营利性组织综合监管,提升非营利性组织和政府合作机制的健康发展
第6章 结语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深圳市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与社会组织发展[J]. 张豪,张向前. 现代日本经济. 2017(01)
[2]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路径探析——以温州市为例[J]. 伲永贵.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4)
[3]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野下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关系研究[J]. 余晓芳,邓集文.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6(04)
[4]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形式研究[J]. 王飞. 创新. 2015(05)
[5]美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跨部门的合作关系[J]. 宋文辉. 党政研究. 2014(06)
[6]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项目运作机制、策略和逻辑——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学分析[J]. 陈为雷. 公共管理学报. 2014(03)
[7]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研究[J]. 田小彪.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3(04)
[8]社区建设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研究[J]. 陆春萍. 中州学刊. 2013(06)
[9]公共治理的新策略: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J]. 陈美华.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5)
[10]政府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合作机制研究——以上海市的实践为例[J]. 敬乂嘉. 江西社会科学. 2013(04)
本文编号:3076648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1.3.2 国内研究现状和趋势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4.1 研究方法
1.4.2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第2章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理论与政策
2.1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必要性
2.1.1 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研究与属性
2.1.2 合作的必要性
2.1.3 合作的内容
2.1.4 合作的方式
2.2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内容
2.2.1 责任分担机制
2.2.2 信息沟通机制
2.2.3 信任互惠机制
2.2.4 激励约束机制
2.3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可能存在的问题
2.3.1 地位不对等,难以平等合作
2.3.2 缺乏信任,影响合作
2.3.3 初期合作,后期被整合
2.3.4 利益冲突,谈判破裂
2.4 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条件保障
2.4.1 立法及制度保障
2.4.2 管理体制保障
2.4.3 观念保障
2.4.4 利益保障
第3章 国外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经验借鉴
3.1 美国
3.1.1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3.1.2 美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
3.2 英国
3.3 日本
3.3.1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
3.3.2 日本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对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性、法人制度和分类标准进行规范
3.3.3 日本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
3.3.4 日本强化对非营利性组织的内外监督管理
第4章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分析
4.1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实施现状
4.1.1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建设情况综述
4.1.2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主要特点
4.1.3 深圳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4.2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存在问题
4.2.1 深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机制法律政策不健全
4.2.2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全
4.2.3 政府转嫁责任和非营利组织偏离公益目标导致合作难以为继
4.2.4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过程中存在各种矛盾,以及缺乏广度和深度
4.2.5 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不够
第5章 完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对策
5.1 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从立法和制度保障的角度来完善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合作机制的法律法规
5.1.1 制定非营利组织综合法规
5.1.2 完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法制
5.1.3 明确非营利组织管理领域的政府部门分工
5.2 建立健全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的监督管理制度
5.2.1 优化和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扩大直接登记的民间组织类别
5.2.2 加强非营利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项目的集群化运作
5.2.3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非营利性组织的经验做法
5.2.4 加强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的培育,为非营利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性人才
5.3 建立制度化的部门与非营利性组织沟通机制,构建比较完善的合作管理机制
5.4 切实推行法人治理制度,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5.4.1 继续加强非营利组织法律制度建设
5.4.2 必须充分运用登记注册的审查手段,引导非营利组织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体制
5.4.3 鼓励和倡导非营利组织间建立合理和完善的相互监督机制
5.4.4 建立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
5.5 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引导和规范非营利组织的实际运作
5.5.1 结合实际,吸收外来经验,充分发挥智囊集团优势,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5.5.2 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手段和方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5.5.3 在评估结果保持公正的基础上,务必使评估结果能够产生实际的效用
5.5.4 通过完善评估制度建立末位淘汰机制,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良性发展
5.6 加强非营利组织党的建设,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保驾护航
5.7 推动和加强非营利性组织综合监管,提升非营利性组织和政府合作机制的健康发展
第6章 结语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深圳市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机制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与社会组织发展[J]. 张豪,张向前. 现代日本经济. 2017(01)
[2]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路径探析——以温州市为例[J]. 伲永贵.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4)
[3]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野下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关系研究[J]. 余晓芳,邓集文.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6(04)
[4]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形式研究[J]. 王飞. 创新. 2015(05)
[5]美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跨部门的合作关系[J]. 宋文辉. 党政研究. 2014(06)
[6]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项目运作机制、策略和逻辑——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学分析[J]. 陈为雷. 公共管理学报. 2014(03)
[7]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研究[J]. 田小彪.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3(04)
[8]社区建设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研究[J]. 陆春萍. 中州学刊. 2013(06)
[9]公共治理的新策略: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J]. 陈美华.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5)
[10]政府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合作机制研究——以上海市的实践为例[J]. 敬乂嘉. 江西社会科学. 2013(04)
本文编号:307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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