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6 04:01
环境污染治理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国家的核心任务之一,更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课题。我国现行权威管制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与强力的环境污染治理要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为适应国家发展要求和人民生活需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着更高层次发展,对现行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革新势在必行。党的十九大以来,环境公共治理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多中心协同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对以往权威管制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提出诸多挑战。论文以此为基点,从多学科视角分析探讨了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基本样态及其制度构建等问题。文章从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三方面着手,系统深入地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权威管制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论证了这种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新要求。进而从历史渊源的探索出发,提出了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指出该模式可行性和必要性和该治理模式在污染治理中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外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经验。重点分析了美英日三国的治理经验,认为公众参与制度、优化环境外围组织、公益诉讼制度等经验可以为我国的环境污染社会...
【文章来源】: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1.3 社会组织的范围限定
2 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特点及问题
2.1 现行模式的特点
2.1.1 外部特征
2.1.2 内部制度特征
2.2 现行模式存在的问题
2.2.1 权力恣意的风险
2.2.2 生态理念落空的风险
2.2.3 社会组织参与滞后的风险
2.2.4 私益滥用的风险
2.3 现行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2.3.1 权力约束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
2.3.2 地方政府对中央治权的游离
2.3.3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理念和制度尚未建立
2.3.4 污染治理的权责体系不明晰
3 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提出及优势
3.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提出
3.2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优势
3.2.1 最大限度地吸收与体现公众参与
3.2.2 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
3.2.3 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治理效率
3.2.4 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调优势
4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域外借鉴
4.1 美英日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经验
4.1.1 美国的经验
4.1.2 英国的经验
4.1.3 日本环境NGO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
4.2 国际环境法中的社会组织协同治理
4.3 启示与借鉴
4.3.1 扩大社会组织的公众影响力
4.3.2 优化社会组织活动的外部社会环境
4.3.3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5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基本样式
5.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原则
5.1.1 政府主导原则
5.1.2 权限分治原则
5.1.3 治理工具灵活原则
5.1.4 软法硬法兼治原则
5.2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权利义务配置
5.2.1 政府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2 企业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3 社会组织和公众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4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权义配置
5.3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运作程序
5.3.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会议
5.3.2 具体运作程序
5.4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5.5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问责机制
6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配套制度建构
6.1 治理信息共享制度
6.2 治理技术共享制度
6.3 治理效果奖惩制度
6.4 软法环境义务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100907
【文章来源】: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1.3 社会组织的范围限定
2 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特点及问题
2.1 现行模式的特点
2.1.1 外部特征
2.1.2 内部制度特征
2.2 现行模式存在的问题
2.2.1 权力恣意的风险
2.2.2 生态理念落空的风险
2.2.3 社会组织参与滞后的风险
2.2.4 私益滥用的风险
2.3 现行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2.3.1 权力约束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
2.3.2 地方政府对中央治权的游离
2.3.3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理念和制度尚未建立
2.3.4 污染治理的权责体系不明晰
3 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提出及优势
3.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提出
3.2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优势
3.2.1 最大限度地吸收与体现公众参与
3.2.2 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
3.2.3 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治理效率
3.2.4 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调优势
4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域外借鉴
4.1 美英日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经验
4.1.1 美国的经验
4.1.2 英国的经验
4.1.3 日本环境NGO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
4.2 国际环境法中的社会组织协同治理
4.3 启示与借鉴
4.3.1 扩大社会组织的公众影响力
4.3.2 优化社会组织活动的外部社会环境
4.3.3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5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基本样式
5.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原则
5.1.1 政府主导原则
5.1.2 权限分治原则
5.1.3 治理工具灵活原则
5.1.4 软法硬法兼治原则
5.2 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权利义务配置
5.2.1 政府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2 企业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3 社会组织和公众角度的权利义务配置
5.2.4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权义配置
5.3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运作程序
5.3.1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会议
5.3.2 具体运作程序
5.4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5.5 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的问责机制
6 环境污染社会组织协同治理配套制度建构
6.1 治理信息共享制度
6.2 治理技术共享制度
6.3 治理效果奖惩制度
6.4 软法环境义务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10090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engwuguanli/3100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