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服务驱动下信访“分类治理”的理路——以河南省西平县为例
发布时间:2021-07-08 15:00
学界对于信访分类治理的研究大多基于因"人"分类或因"事"分类展开,形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研究的基本范式。然而,社会心理服务嵌入信访治理体系,为信访分类治理提供了新的视野:因"心"分类,即按照信访人"心理诉求——利益诉求"的两分原则,将信访人分为利益型、心理型、耦合型和无意识型四种。本文以西平县信访治理实践为个案,提炼出由"心"而治的信访分类治理模型,并对该模型的治理理路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对信访频次、情绪和事件的三维叠加形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的参照维度,而地方政府对治理技术的灵活性运用则构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的动态实践。本文为信访分类治理过程中信访人的心理诉求与利益诉求间的关系提供经验事实,并为社会心理服务驱动下的信访分类治理理路提供分析框架。然而,受限于研究区域和案例数量,本文提炼出来的由"心"而治的信访分类治理模式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信访分类治理理路示意图
上述三种分类治理方式,所呈现的是政府内部信访分类治理的运行机制,较少考量信访人及其所反映的信访案件,无法根据信访事件与信访人的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应该运用各种手段(村庄规范、村庄结构等)对信访对象(信访人或信访事件)进行区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治权达到信访治理目标(申端锋,2010)。为地方政府信访治理提供了一种基于信访事件与信访人分类的思路(如图1所示)。一是根据信访事件性质进行分类,可划分为社会权利类信访、经济权利类信访以及政治权利类信访(李文静,2014)。二是根据信访事件内容,可划分为失地农民保障、涉军群体、人事劳资等(陈柏峰,2012)。三是对信访人进行分类。因“事”分类的方式虽然考虑到了信访案件的差异性,但缺乏对同类信访案件下不同信访人的特征考量,仍然无法做到因人而异。于是,有的地方政府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信访人身上,着重根据信访人的家庭因素和行为导向判断其个人行为,而后根据个人的具体类型进行治理。如根据信访人的上访行为分为“赖货”(品行不好的人)、“信球”(脑子不好使的人)、“神经病”等(申端锋,2010),或将信访人从家庭属性上分为上门女婿、回迁户、外嫁女、单身汉、五保户等。这种方式在家庭属性或行为特征方面考量了信访人的差异,但是仍然没有把握住信访人的心理特征,且在具体的信访治理过程中,即使对信访人进行了分类,仍回归到事件分类治理层面。因而,无论因“事”分类或因“人”分类,均未形成一套较好的分类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复集体访:诉求类型与信访强度[J]. 夏瑛.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9(06)
[2]信访概念辨析及其意义[J]. 张宗林,张立荣.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9(03)
[3]社会心理服务不等同“治病救人”[J]. 辛自强. 北京观察. 2018(09)
[4]心理健康服务法治化:定位、现状与理路[J]. 程婧,段鑫星. 思想理论教育. 2018(09)
[5]社会矛盾调处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嵌性”运作——以J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为例[J]. 田毅鹏,张帆. 社会科学. 2018(05)
[6]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定位与思路[J]. 辛自强.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8(05)
[7]社区心理服务:一种社会精细化治理的路径[J]. 刘敏岚,邓荟.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8(01)
[8]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 陈柏峰. 中外法学. 2016(05)
[9]寻求组织庇护:一个农民信访解释的新视角[J]. 狄金华. 学海. 2016(05)
[10]社会工作介入信访工作:必要性、领域及发展路径[J]. 李文静. 探索. 2014(03)
本文编号:3271795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信访分类治理理路示意图
上述三种分类治理方式,所呈现的是政府内部信访分类治理的运行机制,较少考量信访人及其所反映的信访案件,无法根据信访事件与信访人的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应该运用各种手段(村庄规范、村庄结构等)对信访对象(信访人或信访事件)进行区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治权达到信访治理目标(申端锋,2010)。为地方政府信访治理提供了一种基于信访事件与信访人分类的思路(如图1所示)。一是根据信访事件性质进行分类,可划分为社会权利类信访、经济权利类信访以及政治权利类信访(李文静,2014)。二是根据信访事件内容,可划分为失地农民保障、涉军群体、人事劳资等(陈柏峰,2012)。三是对信访人进行分类。因“事”分类的方式虽然考虑到了信访案件的差异性,但缺乏对同类信访案件下不同信访人的特征考量,仍然无法做到因人而异。于是,有的地方政府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信访人身上,着重根据信访人的家庭因素和行为导向判断其个人行为,而后根据个人的具体类型进行治理。如根据信访人的上访行为分为“赖货”(品行不好的人)、“信球”(脑子不好使的人)、“神经病”等(申端锋,2010),或将信访人从家庭属性上分为上门女婿、回迁户、外嫁女、单身汉、五保户等。这种方式在家庭属性或行为特征方面考量了信访人的差异,但是仍然没有把握住信访人的心理特征,且在具体的信访治理过程中,即使对信访人进行了分类,仍回归到事件分类治理层面。因而,无论因“事”分类或因“人”分类,均未形成一套较好的分类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复集体访:诉求类型与信访强度[J]. 夏瑛.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9(06)
[2]信访概念辨析及其意义[J]. 张宗林,张立荣.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9(03)
[3]社会心理服务不等同“治病救人”[J]. 辛自强. 北京观察. 2018(09)
[4]心理健康服务法治化:定位、现状与理路[J]. 程婧,段鑫星. 思想理论教育. 2018(09)
[5]社会矛盾调处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嵌性”运作——以J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为例[J]. 田毅鹏,张帆. 社会科学. 2018(05)
[6]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定位与思路[J]. 辛自强.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8(05)
[7]社区心理服务:一种社会精细化治理的路径[J]. 刘敏岚,邓荟.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8(01)
[8]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 陈柏峰. 中外法学. 2016(05)
[9]寻求组织庇护:一个农民信访解释的新视角[J]. 狄金华. 学海. 2016(05)
[10]社会工作介入信访工作:必要性、领域及发展路径[J]. 李文静. 探索. 2014(03)
本文编号:327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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