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市中市场操纵的判别特征及其反操纵对策建议
本文关键词: 证券市场 市场操纵 判别特征 反操纵 出处:《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市场操纵是证券欺诈三大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布莱克法律词典》对市场操纵的解释,市场操纵是意图制造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交易活跃的表象或者是抬高或压低价格以引诱他人买进或卖出证券的一系列买卖某一证券的行为。根据AllenGale1992年在《金融研究评论》上发表的《股票价格操纵》中的经典分类,市场操纵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信息型操纵,其二是行动型操纵,其三是交易型操纵。 市场操纵由来已久,早在17世纪初就有了市场操纵。当时,证券市场最早出现在阿姆斯特丹,而当时也有了市场操纵,那时候叫做熊市搜捕(Bear raids)。人们开始真正关注市场操纵,开始于英国的“南海泡沫”(South Sea Bubble)事件。该事件促使了英国国会通过《反泡沫法案》(Bubble Act),禁止没有特许证的公司发行股票。一个十分经典的案例就是拿破仑的例子,当时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操纵者利用人们敏感和期待拿破仑战败的心理,多次假扮军人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散布拿破仑已败的谣言,从而导致股价飞涨,进而卖掉先前购入的股票,从中获取暴利。 市场操纵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正常的股市波动和其资源配置功能,更重要的是市场操纵损害了广大普通投资者的利益,进而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运行,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可逆转的危害。不管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新兴发展中国家而言,股市被操纵的可能性对于交易监管和市场效率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此,立法者对诸如市场操纵的证券欺诈制定了严刑峻法。1929年,由于自由资本主义的盛行,加上“联合投资者”操纵股市,最终美国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当年10月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ecurities Exchange)发生崩盘,为了从大危机中挽救证券市场,从而也挽救资本主义经济,美国不但在1933年制定了《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1933),而且于次年出台了《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1934),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而《证券交易法》的核心就是反操纵的条款。 而在我国,尽管我们的证券交易所从成立至今刚过20年,但是从那时起我国就一直存在在市场操纵的踪迹,甚至比国外更加严重。在中国股市中,一直存在着“十股九庄”的说法,而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不论是1993年的“苏三山假收购案”,还是2001年的“亿安科技案”和“中科创业案”,这些大案要案让股民蒙受巨大的损失,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并直接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因此,在我国反操纵成为股民共同的心声,也是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是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必由之路。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中历史上发生的45个市场操纵案例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了我国市场操纵的一些判别特征,这些市场操纵的特征可以作为我们寻找和发现股市中其他市场操纵案件的判别原则,并以此为出发点,建议建立一些反操纵的监测指标,对市场操纵案件作出预判,从而减少市场操纵对证券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危害。 这些案例主要来自于我国证监会官方网站里的处罚文件和地方法院,笔者通过对案例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经验判别和实证判别。经验判别包括操纵类型、操纵者类型、股本规模分析、行业分析和交易特征等方面,而实证判别则是从收益率和流动性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的。通过分析,笔者得出的结论如下: 从操纵类型看,我国市场操纵绝大部分为交易型操纵,因此反操纵应更多关注于交易型操纵;从操纵者类型来看,2003年以前,机构投资者居多,2003年以后,个人投资者逐渐增多,因此,监管者应更多关注于个人投资者;从股本规模看,被操纵公司的股本规模偏小,这样操纵者操纵起来就相对容易,因此,监管者更应该关注股本规模较小的股票;从行业来看,被操纵股票遍布各行各业,且工业类的操纵案例最多;从交易特征来看,操纵期间的收益率、波动率和换手率均值高于操纵前后期,因此监管者应密切关注这些指标有异动的股票,判别是否存在市场操纵。而从市场操纵和收益率的关系来看,市场操纵对股价收益率是有着较大影响的,是引起股价大幅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在发现股价异常波动较大时,应该想到是否是市场操纵在作祟从而加以防范。从市场操纵和换手率的关系来看,操纵期间被操纵股票的换手率高于市场组合的换手率,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被操纵股票在操纵期间的换手率有所增加,但是并不是换手率低的股票更容易被操纵,这与之前的经验分析一致。此外,我们还认为,操纵者往往会选择换手率高的股票来进行操纵,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更容易浑水摸鱼。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综述法、统计分析法、分类比较法和实证研究法。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案例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笔者查找和整理了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可以查到的几乎所有的市场操纵案例,共有45例,时间跨度为1996年到2011年12月31日,已经更新到最新的市场操纵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可以从宏观上把握我国市场操纵的基本判别特征,从而可以更好地区分出市场操纵,并就反操纵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其二是在市场操纵的实证判别方面。笔者根据AggarwalWu2003发表的有关论文,引入市场操纵做为虚拟变量,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利用我国股市中市场操纵的股票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市场操纵与收益率和换手率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到市场操纵对二者均有影响的结论。 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分为六章来阐述,如下所述: 第一章是绪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然后描述了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介绍了市场操纵的定义和主要形式,分别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来描述市场操纵的定义,然后引出我国目前的定义;再介绍主要形式时,先介绍了国外AllenGale1992所做的经典分类,接着结合我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详细介绍了我国的八种分类。 第三章对市场操纵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主要是从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来进行的。国外部分主要是从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来描述,国内部分是按照文献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梳理的。 第四章中主要是写市场操纵的存在性分析及其深层次原因。存在性分析主要是从信息不对称和投资者的非理性两面来写的,而深层次原因则是从投资者群体的不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缺陷、我国证券监管的不健全和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四个方面来阐述的。 第五章是文章的主体部分,主要写了我国股市中市场操纵的判别特征。首先是介绍了我国股市中的市场操纵案例,然后对这些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包括经验分析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经验分析包括操纵类型、操纵者类型、股本规模分析、行业分析和交易特征等五个方面,而实证分析则是从收益率和流动性两个方面来进行的。 第六章是反操纵的一些对策和建议。笔者主要是从建立反操纵监测指标和从解决市场操纵深层次原因两个方面来阐述的,一方面,根据前文分析,我们提议可以建立反操纵监测指标,监测指标主要有三个:股本规模、收益率和波动率、换手率。另一方面,根据第四章中提出的市场操纵的深层次原因,笔者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优化投资者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完善反操纵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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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F832.51;F2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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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53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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