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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证券化模式探讨

发布时间:2022-01-07 09:17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从20世纪70年代末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融资领域。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如何筹集发展高速公路所需资金一直是各国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在我国这个矛盾也日益突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仅靠政府的财政拨款不可能独立承担这一重任。传统融资方式在这方面,如金融机构贷款等,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还远远不能满足巨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因此,未来的高速公路建设将越来越倚重于资本市场。本文从资产证券化一般运作流程与基本理论出发,以D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证券化模式-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学者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对D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证券化模式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探讨这一模式的缺点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以便促进这一模式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D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证券化模式探讨


各种融资方式的投资与风险比较

交易结构,操作模式,资产支持证券


利用设在国外的特定目的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来筹集资金的过程。1.设立依据:目前我国在岸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在法律、会计、税收等制度以及中介机构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而离岸资产证券化以国内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其大部分业务流程在国外完成,适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国的法律,可以有效规避在国内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面临的许多制度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国内在这方面己有成功案例,如中集集团、珠海高速、中远公司等都是采取离岸资产证券化模式。2.模式描述:通过在国外免税区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将一定时期内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转让给SPV,由SPV以收费收益权为支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3.交易结构图:

模式图,公司债,模式,信托机构


公司债信托模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下是可行的⑨。2.模式描述:原始权益人与某一信托机构签定信托协议,组成信托;原始益人将高速公路未来若干年的公路收费权(下称“基础资产”)委给信托机构;信托的目的是为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撑债券服务委托人是原始权益人,受托人是信托机构,收益人为债券持有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以基础资产为担保和还款来源的公司债券,托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投资者兑付债券。如果原始权益人按期偿付债券,则信托目的达到;如果原始益人不能按时履行清偿公司债券本息,则信托机构实行担保权,卖基础资产偿还债务。3.交易结构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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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速公路融资渠道探析[J]. 王毅.  企业家天地. 2006(10)
[5]我国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研究[J]. 夏飞,刘鑫.  财贸经济. 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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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本结构理论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分析[J]. 王丹.  时代金融. 2006(06)
[8]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融资可行性方法研究[J]. 梅世强,韩韦.  统计与决策. 2006(11)
[9]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收费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J]. 杨亚西,杨波.  北方经贸. 2006(04)
[10]试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融资方式创新[J]. 张杨梅.  当代经理人. 2006(03)



本文编号:357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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