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26 21:02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的学校教育,也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义务教育的发展,关乎社会和国家发展,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每一个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不管是家长还是适龄儿童,应切实维护自身及适龄儿童合法的受教育权。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政府办”,实施义务教育和进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配置及实施主体,在遵循《义务教育法》的法治精神的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到位。在进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时必须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的充足供给和均衡配置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府责任,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资源,积极面对和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国家稳定发展。社会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环境,同时积极参与政府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管理工作,保障全社会范围内的教育公平,为人才培养和提升中华民族竞争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文通过对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所属区域内攀成钢片区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案例...
【文章页数】:6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研究背景
1.1.2 提出问题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政府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关研究
1.2.2 国外政府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关研究
1.3 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1.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1.3.2 相关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1.3.3 相关概念的界定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研究意义和创新之处
1.5.1 研究意义
1.5.2 创新之处
第二章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案例描述
2.1 锦江区适龄儿童入学困难背景描述
2.1.1 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
2.1.2 片区人口增加
2.1.3 入学户籍限制放松
2.1.4 片区义务教育资源有限
2.2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案例描述
2.2.1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情况说明
2.2.2 攀成钢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概况描述
2.2.3 初期租借校舍带来学位紧缺
2.2.4 中期慧源校区原址扩建尚未达到规划审批要求
2.2.5 后期网络传播《关于攀成钢片区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建议书》
2.2.6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2.3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措施
2.3.1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
2.3.2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
2.3.3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2.4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典型性分析
2.4.1 避免资源闲置的“租借”管理方式
2.4.2 公众与政府的多种沟通
2.4.3 平衡片区义务教育资源的新视角
2.4.4 关注网络动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电子政务
第三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3.1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实施原则
3.1.1 公平正义原则
3.1.2 保障公民权原则
3.1.3 政策延续性原则
3.2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3.2.1 保障适龄儿童就读权
3.2.2 保障片区资源配置均衡
3.2.3 满足片区居民要求
3.2.4 重建政府诚信
3.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博弈理论的分析
3.3.1 公共政策优化分析
3.3.2 沟通主体的纳什均衡点分析
3.4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启示
3.4.1 保障公众知情权
3.4.2 重视政府诚信建设
3.4.3 加强法治责任建设
第四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4.1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实施原则
4.1.1 就近入学原则
4.1.2 配置效率原则
4.1.3 公共产品供给原则
4.2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的效果与分析
4.2.1 保障片区适龄儿童2017年就读权
4.2.2 解决片区学位紧缺
4.2.3 保障教育公平
4.2.4 高效合理优化使用资源
4.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
4.3.1 公共政策分析模型
4.3.2 校区的非排他性分析
4.3.3 过渡学校的边际拥挤成本分析
4.4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启示
4.4.1 跨校区资源优化配置的新思路
4.4.2 增强义务教育法的可操作性
4.4.3 改良学区制促进生源合理流动
第五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5.1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实施原则
5.1.1 规范管理原则
5.1.2 公共服务以人为本原则
5.1.3 政务公开原则
5.2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效果与分析
5.2.1 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5.2.2 拓宽沟通服务渠道
5.2.3 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化
5.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的分析
5.3.1 措施的政策价值分析
5.3.2 锦江区教育局公共政策执行效率的分析
5.4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启示
5.4.1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5.4.2 从政策上规范办学行为
5.4.3 接受公众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章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经验与启示
6.1 锦江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责任体现
6.1.1 明确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主体的责任
6.1.2 保障义务教育配置均衡
6.1.3 保障义务教育资源分配公平与效率
6.1.4 协调多方利益关系
6.2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经验
6.2.1 适时关注网络动态
6.2.2 官方回应消除片区家长焦虑心态
6.2.3 收回租借校舍保障片区资源配置均衡
6.2.4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入学问题
6.3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启示
6.3.1 做好适龄儿童人口登记和预测
6.3.2 严制不当市场行为扰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6.3.3 积极引导公众与政府沟通
6.3.4 明确政府职责更好提供义务教育资源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4008255
【文章页数】:6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研究背景
1.1.2 提出问题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政府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关研究
1.2.2 国外政府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关研究
1.3 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1.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1.3.2 相关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1.3.3 相关概念的界定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研究意义和创新之处
1.5.1 研究意义
1.5.2 创新之处
第二章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案例描述
2.1 锦江区适龄儿童入学困难背景描述
2.1.1 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
2.1.2 片区人口增加
2.1.3 入学户籍限制放松
2.1.4 片区义务教育资源有限
2.2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案例描述
2.2.1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情况说明
2.2.2 攀成钢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概况描述
2.2.3 初期租借校舍带来学位紧缺
2.2.4 中期慧源校区原址扩建尚未达到规划审批要求
2.2.5 后期网络传播《关于攀成钢片区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建议书》
2.2.6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2.3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措施
2.3.1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
2.3.2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
2.3.3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2.4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典型性分析
2.4.1 避免资源闲置的“租借”管理方式
2.4.2 公众与政府的多种沟通
2.4.3 平衡片区义务教育资源的新视角
2.4.4 关注网络动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电子政务
第三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3.1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实施原则
3.1.1 公平正义原则
3.1.2 保障公民权原则
3.1.3 政策延续性原则
3.2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3.2.1 保障适龄儿童就读权
3.2.2 保障片区资源配置均衡
3.2.3 满足片区居民要求
3.2.4 重建政府诚信
3.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博弈理论的分析
3.3.1 公共政策优化分析
3.3.2 沟通主体的纳什均衡点分析
3.4 “坚决收回租借校舍”措施的启示
3.4.1 保障公众知情权
3.4.2 重视政府诚信建设
3.4.3 加强法治责任建设
第四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4.1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实施原则
4.1.1 就近入学原则
4.1.2 配置效率原则
4.1.3 公共产品供给原则
4.2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的效果与分析
4.2.1 保障片区适龄儿童2017年就读权
4.2.2 解决片区学位紧缺
4.2.3 保障教育公平
4.2.4 高效合理优化使用资源
4.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
4.3.1 公共政策分析模型
4.3.2 校区的非排他性分析
4.3.3 过渡学校的边际拥挤成本分析
4.4 “成建制就近过渡办学”措施的启示
4.4.1 跨校区资源优化配置的新思路
4.4.2 增强义务教育法的可操作性
4.4.3 改良学区制促进生源合理流动
第五章 锦江区教育局采取“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效果与分析
5.1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实施原则
5.1.1 规范管理原则
5.1.2 公共服务以人为本原则
5.1.3 政务公开原则
5.2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效果与分析
5.2.1 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5.2.2 拓宽沟通服务渠道
5.2.3 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化
5.3 基于公共政策理论的分析
5.3.1 措施的政策价值分析
5.3.2 锦江区教育局公共政策执行效率的分析
5.4 “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措施的启示
5.4.1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5.4.2 从政策上规范办学行为
5.4.3 接受公众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章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经验与启示
6.1 锦江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责任体现
6.1.1 明确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主体的责任
6.1.2 保障义务教育配置均衡
6.1.3 保障义务教育资源分配公平与效率
6.1.4 协调多方利益关系
6.2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经验
6.2.1 适时关注网络动态
6.2.2 官方回应消除片区家长焦虑心态
6.2.3 收回租借校舍保障片区资源配置均衡
6.2.4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入学问题
6.3 锦江区教育局应对攀成钢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启示
6.3.1 做好适龄儿童人口登记和预测
6.3.2 严制不当市场行为扰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6.3.3 积极引导公众与政府沟通
6.3.4 明确政府职责更好提供义务教育资源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40082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aoyulunwen/jiaoyugaigechuangxinlunwen/4008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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