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幼儿秩序感的教育价值及其教育建构
发布时间:2017-11-09 21:32
本文关键词:3~6岁幼儿秩序感的教育价值及其教育建构
【摘要】:幼儿阶段秩序感的形成是幼儿个人成长、适应环境不可缺少的生存能力之一,是健全人格、良好社会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3~6岁幼儿已开始形成自我意识,其秩序感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这就要求在把握该年龄阶段幼儿秩序感特点的同时从幼儿发展规律、成长环境、生活规范等方面进行良好秩序感的教育建构。
【作者单位】: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
【基金】: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研究项目“粤北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分类号】:G612
【正文快照】: 一、什么是幼儿秩序感秩序感是指由幼儿内在秩序引发的,对所处环境中各事物的位置、顺序、状态以及规律的感受性,是对日常规则状态的理解与内化,同时伴随着一定主观感受的情绪体验并通过外显行为表现出来。简言之,从内容来看秩序感包含着秩序感知、秩序理解与秩序行为。二、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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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6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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