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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构建我国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体系的政策思考

发布时间:2021-04-03 18:07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教保服务及其质量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国民素质整体提升、家庭幸福、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效构建普通并有质量的0—3岁教保服务体系,是实现"全面二孩"等国家战略的基础性支撑,是新时代保障"幼有所育"、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基于近年对我国0—3岁教保服务体系的现状、百姓需求、各地探索的研究,对我国0—3岁教保服务体系的状况及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并着重对有效构建我国0—3岁教保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与政策关键问题做了深入思考,建议:构建0—3岁教保服务体系应首先明确其公益性、教保性的双重属性,着力解决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体制、举办主体、教保队伍建设和督导监管等核心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现状分析: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体系状况与主要问题
    (一)教保机构数量严重匮乏,入托率低
    (二)公共教保服务缺乏,以家庭照看为主
    (三)0—3岁教保需求与服务供给差距大,供需矛盾突出
    (四)教保机构布局空白甚多,实现就近入托期望任重道远
    (五)托育行业缺乏规范和监管,隐患突出
二、政策思考:有效构建我国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关键问题
    (一)明确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属性:公益性、教保性
    (二)管理体制:明确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领导机构,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职责及其配置
    (三)财政投入体制与机制:创新思路,开拓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与成本分担机制
    (四)举办主体与形式:引导和支持多方参与,建立多主体、灵活多元、开放多样的服务供给体系
    (五)教保队伍建设:明确规定从业人员资质,扩宽培养渠道,保障其待遇和专业发展
    (六)规范与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严格的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督导评估与奖惩监管制度,从严规范教保行为,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理论基础、现实依据与改革思路: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J]. 杨菊华.  社会科学. 2018(09)



本文编号:31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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