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7 19:36
【摘要】:金融服务的应用程度是衡量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近年来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服务意识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公众有更多机会享受金融服务所带来的便利。然而,伴随着金融业的高速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的争议与纠纷,小额账户管理费就是其中一例。由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储户提起的小额账户管理费诉讼大多以失败告终,金融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这一现象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因此,研究我国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相关法律问题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案例概述及争议焦点。本文选取了发生在湖南的刘志江诉农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一案,提出银行是否拥有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定价权、能否单方变更协议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是否涉嫌歧视消费者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第二部分是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概述。首先,综合相关资料,明确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定义,分析其所属的业务类型。其次,通过综述与列举的方式,介绍我国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历史与现状,以提供较为全面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信息。 第三部分是分析我国小额账户管理费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该部分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定价权问题。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笔者将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较,揭示其中的法律冲突,并分析小额账户管理费应属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第二个问题是合同合法性问题。该问题的讨论包括了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能否单方变更合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公告形式修改合同的效力问题。第三个问题是消费者权益问题。这一部分研究了小额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完税凭证问题及由小额账户管理费引起的“金融排斥”问题。 第四部分是规范我国小额账户管理费等银行收费行为的建议。本文借鉴金融发达国家经验,提出了完善银行收费机制,加强收费监管,引入个人免费公益账户,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设想与建议,以期形成公平、合理、开放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公众与金融业界的共赢。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28;F832.2
本文编号:2732013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28;F83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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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伍琳;论我国商业银行收费权[D];湖南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7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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