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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网约车行业协同治理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4 08:03
【摘要】:自2013年,网约车出现在中国市场,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大众出行的新型方式。以滴滴打车为主的网约车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大量闲置车辆资源,有效缓解各地“打车难”的问题。在2016年国家交通部正式承认网约车合法地位之后,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网约车合法性的国家,这也为国内网约车管理带来新的创新挑战。同时,中央政府在网约车治理中给予地方政府较大自主权,由各地依据自身发展条件制定相应政策,因此不同地区的网约车治理政策也存在差异。本文选取国内中部交通枢纽城市武汉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分析总结武汉市网约车治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构建网约车协同治理模型,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通过对武汉市网约车行业治理的研究,为各地方政府针对网约车行业的管理模式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平衡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之间的利益,探寻新型交通出行市场治理模式,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明确各治理主体间的职责边界,使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文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国内外学者关于网约车治理的研究,通过共享经济概念的类比和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对比,解释网约车的相关概念及特点,并简要概述协同治理理论,阐明协同治理理论运用于网约车行业治理的意义及优势。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武汉市网约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及现阶段出台的治理政策,通过对比现行网约车治理模式与传统巡游车管理模式,结合共享经济特征下的新挑战,分析武汉市对于网约车这一新业态的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第三部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之上,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结合网约车行业特性,构建出一套由协同引擎、协同行为以及协同结果三个部分组成的适用于网约车协同治理的模型,最后一部分以构建的模型为框架,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三个主体角度出发,提出武汉市网约车协同治理的政策建议,包括确定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管理职能以及发挥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主体的治理作用,形成各方主体协同治理武汉市网约车行业的治理格局。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631.5;F724.6;F57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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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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