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授信品种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10-17 16:48
【摘要】:《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从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各国可根据情况要求银行提取0%-2.5%的反周期缓冲资本,以便银行可以对抗过度放贷所带来的风险。本文认为,在资本约束的情况下,银行的转型要求自身必须选择资本消耗少,收益率高的生存方式,也必须在面对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巴塞尔协议Ⅲ》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始实行授信业务“新规则”,根据商业银行授信部门的管理方式改变授信业务的管理制度,构建全面的授信体制,提升业务办理效率,让授信管理现状出现新的面貌,商业银行的资本总额实现了翻番,授信结构和结构比较平衡。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巴塞尔协议Ⅲ出台后商业银行授信资产质量必然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基于此,本文从对巴塞尔协议Ⅲ的研究着手,分析当前低风险资本占用的银行授信产品,而后提出第4章对我国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发展趋势的预测,通过研究探索巴塞尔协议Ⅲ出台后银行授信业务发展的新路径。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F832.4
,
本文编号:2277313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F832.4
,
本文编号:227731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huobiyinxinglunwen/2277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