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落实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新规
发布时间:2021-01-12 19:36
<正>2019年全球银行业开始实施巴塞尔委员会《计量和控制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框架》相关规定,旨在防范系统性风险,强化信用风险集中度管理。同年1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中国大额风险暴露监管一致性评估报告》,给予我国"符合国际监管标准"(最高级别)的评价,这是国际社会对我国大额风险暴露监管的充分认可。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体现的穿透管理、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的信用风险监管新要求有效落实到银行经营管理之中,是我国商业银行亟待完成的任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 2020,(04)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规定
国际监管规定的演进
各国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规定
国际活跃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实践
对我国银行业的启示
本文编号:2973418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 2020,(04)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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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规定
国际监管规定的演进
各国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规定
国际活跃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实践
对我国银行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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