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建设中增值税的利用——自产产品和外购商品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12-07 23:16
本文关键词:固定资产建设中增值税的利用——自产产品和外购商品的区别
【摘要】:由于税法中对增值税在固定资产建设中的处理要求的不同,如果一个企业在用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用于固定资产的动产、不动产建设时的选择不同,就可以带来企业现金在建设期的现金的节约,而节约的金额恰好等于增值税的两倍,这也给现金有限的企业决策提供一个参考。
【作者单位】: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凤凰湖小学;
【分类号】:F283;F812.42
【正文快照】: 一、弓丨言 固定资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極、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灥着物。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并且税法中为了避免货物销售税,
本文编号:126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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