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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ZY地产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07 23:10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房地产业也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标志着营业税由增值税取而代之。在实施“营改增”的初期,具体到每一个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税收政策的把握不到位,从而并不能够如愿以偿的减轻税收负担,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增值税实际上取决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这不但表现出它自身税种在设计方面的优点,防止出现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弊端,还让税率由原来的5%变为11%,税率的提高使企业把关注度放在了进项税额的抵扣上,从而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纳税筹划范围,其所发挥的关键影响是无法言说的。本文主要分析探究房地产公司怎样按照新的税收规定,科学实施增值税纳税筹划,从而让公司减少税收的费用支出,实现利益最大化,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首先,本论文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纳税筹划文献的搜集整理,并以契约理论、博弈理论为研究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理论支撑。其次,分析了我国房地产业的税负结构、“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税负作用机制与纳税筹划对房地产公司不断上升的重要性。本文主要分析ZY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的新规定下,ZY房地产公司通过在筹划准备、开发建设、运营销售、常规管理等业务环节怎样科学... 

【文章来源】: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营改增”背景下ZY地产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我国房地产业各税种税收结构图(2010-2015年)

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学历,纳税筹划


21图 4.1 组织架构图4.1.2 ZY 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的相关情况财务部会计相关员工都属于大专及以上学历,共计财务工作者 6 人,企业面向“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分析者缺失,只是在对“营改增”政策加以明确,专项人才缺漏很大,缺少财务工作者针对 ZY 地产增值税纳税加以筹划,详见表 4.1。表 4.1 ZY 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相关情况表职务 年龄 学历 会计职称财务

总成本,进项税额,比重,成本


图 4.2 各成本占房地产开发总成本比重改增后,如果按照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我们对“金色年华”项目住房应缴施简单预估(排除销项与进项应该纳税的时间)与之前上缴的营业税进行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升。体如下:由于土地成本可以在收入中扣除,因此销项税额为(153762.79-213956.15 万元,增值税的特征是核算形式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增值税税收负担的核算,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核算比较关键。基于 ZY 地成本支出,可以得出可抵扣成本测算表,详见表 4.8。表 4.8 项目成本测算表 具体金额 增值税税率 可抵扣进项税额109140.83-- --26888.71-- --费(现代服务业)5467.516%328.05


本文编号:321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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