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2 17:45
“营改增”导致地方主体财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完善地方税体系和重新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被提上日程。国际经验显示,与我国一样以分税制为财政管理体制的国家大多选择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本文将通过理论分析、实践比较和模拟测算证明我国也具备了培育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条件,并且为了使其更好实现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总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先后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方法等,奠定了本文的研究方向。第二部分则分别介绍了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与实践。一方面介绍了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另一方面结合典型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地方税体系构建经验,为我国重新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提供可参考的借鉴。第三部分基于“营改增”的大背景,分析了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主体税种的现状,体现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的紧迫性,尤其重新确立地方主体税种更是迫在眉睫。第四部分基于前两部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设计了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房地产税方案,并选取三个典型区域城市进行模拟测算来验证其可行性。第五部分在得出以房地产税作为主体税种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结论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房地产税...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地方税应满足的条件
图 2-2 地方税的四种模式,第一种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有美国和加拿大。第三种模式的代表性一些东欧国家。我国也是采用第三种模式。第四种模式中,返还的某特定的公式和算法计算,事实上它可以被视为某种形式的政府间分税制改革以前,在我国相关文献中,地方税就是指与地方政府收应的那部分税收。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学术界对地行了补充,核心落在税收的立法权。总之,鉴别地方税的属性主要权、立法权和支配权是否划归地方政府等方面进行。,地方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立法或者赋予地方政府立法权,以中央与划分的基本原则,而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主要或全部收入划行支配的各类税收的总称。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
上海海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通常认为,传统的(或者说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的形成是以 Tiebout 的“以足投票”理论、Oates 的分权理论、 Fisher 地方政府组织理论等为标志,而新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主要是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补充了地方政府存在有意识的不当行为。这不仅会导致公共产品的无效率过度供给,还会导致政策错配。(核心观点见图 2-3)。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地方主体税种视角下我国房产税改革思考[J]. 李彤. 中国市场. 2017(23)
[2]中国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财政转型[J]. 张平,任强,侯一麟. 公共管理学报. 2016(04)
[3]“营改增”背景下提升地方财政收入的对策研究[J]. 唐鑫.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6(05)
[4]论我国分税制体制与地方税改革[J]. 刘蓉. 税务研究. 2016(08)
[5]“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研究——以财政分权为视角[J]. 杜津宇. 经济问题. 2016(07)
[6]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李宁国.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6(02)
[7]财政分权视角下的房地产税改革[J]. 熊伟. 广东社会科学. 2015(05)
[8]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J]. 苏扬. 地方财政研究. 2015(08)
[9]分税制改革中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研究[J]. 杨志勇.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5(02)
[10]“营改增”后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路和选择[J]. 葛静. 税务研究. 2015(02)
硕士论文
[1]关于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研究[D]. 吴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2]基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的房产税改革[D]. 刘伟.西南财经大学 2014
[3]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完善[D]. 张海蒙.河北经贸大学 2014
[4]“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重建研究[D]. 张舒.东北财经大学 2013
[5]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方向及测算[D]. 江婷.暨南大学 2013
[6]基于地方主体税种构建的房产税改革研究[D]. 王崇.吉林财经大学 2013
[7]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对策研究[D]. 延丹丹.河北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602632
【文章来源】: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地方税应满足的条件
图 2-2 地方税的四种模式,第一种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有美国和加拿大。第三种模式的代表性一些东欧国家。我国也是采用第三种模式。第四种模式中,返还的某特定的公式和算法计算,事实上它可以被视为某种形式的政府间分税制改革以前,在我国相关文献中,地方税就是指与地方政府收应的那部分税收。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学术界对地行了补充,核心落在税收的立法权。总之,鉴别地方税的属性主要权、立法权和支配权是否划归地方政府等方面进行。,地方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立法或者赋予地方政府立法权,以中央与划分的基本原则,而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主要或全部收入划行支配的各类税收的总称。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
上海海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通常认为,传统的(或者说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的形成是以 Tiebout 的“以足投票”理论、Oates 的分权理论、 Fisher 地方政府组织理论等为标志,而新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主要是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补充了地方政府存在有意识的不当行为。这不仅会导致公共产品的无效率过度供给,还会导致政策错配。(核心观点见图 2-3)。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地方主体税种视角下我国房产税改革思考[J]. 李彤. 中国市场. 2017(23)
[2]中国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财政转型[J]. 张平,任强,侯一麟. 公共管理学报. 2016(04)
[3]“营改增”背景下提升地方财政收入的对策研究[J]. 唐鑫.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6(05)
[4]论我国分税制体制与地方税改革[J]. 刘蓉. 税务研究. 2016(08)
[5]“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研究——以财政分权为视角[J]. 杜津宇. 经济问题. 2016(07)
[6]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李宁国.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6(02)
[7]财政分权视角下的房地产税改革[J]. 熊伟. 广东社会科学. 2015(05)
[8]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J]. 苏扬. 地方财政研究. 2015(08)
[9]分税制改革中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研究[J]. 杨志勇.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5(02)
[10]“营改增”后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路和选择[J]. 葛静. 税务研究. 2015(02)
硕士论文
[1]关于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研究[D]. 吴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2]基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的房产税改革[D]. 刘伟.西南财经大学 2014
[3]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完善[D]. 张海蒙.河北经贸大学 2014
[4]“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重建研究[D]. 张舒.东北财经大学 2013
[5]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方向及测算[D]. 江婷.暨南大学 2013
[6]基于地方主体税种构建的房产税改革研究[D]. 王崇.吉林财经大学 2013
[7]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对策研究[D]. 延丹丹.河北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6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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