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框架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1 18:13
本文关键词: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框架研究
【摘要】:政府分割式管理自然环境,导致自然资源浪费、生态系统严重失衡,由此引发了对生态绩效评价的迫切需求。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主体功能区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遵循生态绩效优于经济绩效、主体功能区绩效优于政府绩效(部门绩效)及不同主体功能区采取差异化绩效评价标准三大具体评价原则,将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划分为静态绩效与动态绩效,并对静态绩效定性评价,对动态绩效定量评价。
【作者单位】: 梧州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研究”(14BJY150) 广西社科基金项目“广西中心城市生态预算体系构建研究” 梧州学院科研项目“城市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研究”(13FJY021)
【分类号】:X196;F205
【正文快照】: 一、文献回顾Konrad Otto-Zimmermann于1987年首次提出生态预算模式。[1]随后,学者对生态预算的作用和特点、生态预算在特定资源管理中的作用、生态预算制度设计等作了研究。[2]Riode Janeiro(2010)比较完整地梳理了生态预算的特点与作用。[3]生态预算模型的应用比较成功的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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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伟民;袁喜禄;张耕田;董煜;孙s,
本文编号:121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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