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探讨——以甲学院为例
发布时间:2021-01-01 23:37
本文以高等学校甲学院为例,针对新旧制度衔接时、衔接事项调整后、新制度实施过程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的恒等关系展开分析,发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存在恒等关系,即财务会计的货币资金类科目余额等于预算会计"资金结存"科目余额,可在预算会计中增加与财务会计往来款项核算对应的明细科目,以实现二者之间的动态恒等,并通过设计二者恒等统计表,对检验新制度实施的准确性、年末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起到指导作用。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年04期 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新旧制度衔接时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二、衔接事项调整后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三、新制度实施过程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四、结论
本文编号:2952207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年04期 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新旧制度衔接时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二、衔接事项调整后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三、新制度实施过程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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