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北东山瑶族“两头扯”婚俗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5 06:44
【摘要】:“两头扯”是一种特殊的婚姻习俗,普遍地存在于广西北部桂林全州县东山乡瑶族地区。80%以上的瑶民缔结“两头扯”的婚姻,在规定的通婚范围内,男女恋爱,直到获得结婚许可,举办婚礼,都有既定的习俗规制。婚后夫妻“两头扯”,分别可在男家或女家同居。这种婚姻带来家族、子嗣等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夫妻同时担负双方家庭的责任:赡养老人,照顾幼小,共同参与双方家庭的生产劳动;同时也享有双方共同的资源:土地,生产工具,家族财产等。夫妻的子女则由两个家庭平均分配,由夫妻商定,承顶一头的门户家业。 这种婚俗既具有瑶族婚姻习俗的一般性特征,生成于瑶族人民特定的历史地理的文化生态环境当中,同时,它还具有在当地特定的文化生态条件下,逐渐发展所形成的具有显著个性特征的习俗惯制。 “两头扯”婚姻形成一个新的平等的家庭,不同于以男性为主的“夫权”家庭,也不是以女性为主的“赘婿”家庭,更不是不娶不嫁的“阿注”的结合。为了达到夫妻双方家庭利益最大化的效果,这些家庭在“扯”的力量中尽量优化资源配置,保持着动态的平衡,家族之间关系密切,凝聚力更强,使当地瑶族在相对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很好的生存发展下去。 “两头扯”婚姻模式能够维系、延续的根本原因是在瑶族村这个小社会中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家庭通过其“两头扯”的居住制度和婚姻契约实现了生产资源和家庭血缘、财产资源的平等配置,并实现了人和资源的初步和谐,解决了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人群生存和发展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是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雏形。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892.3
本文编号:2679742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892.3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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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7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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