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国内游业务合同的现状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0-07-04 16:11
【摘要】: 旅行社国内游业务是旅行社的主要业务,旅行社国内游业务合同是旅行社为了完成旅游活动,同其它旅游服务提供者签订的业务合同。我国旅行社业务合同的现状较混乱,旅行社与其它旅游服务提供者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保险的种类很少,供应链管理也较落后。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旅行社业务合同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研究,通过案例分析出我国旅行社业务合同存在的问题,得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旅游者与旅行社法律意识落后、旅游法制建设落后、保险业缺乏竞争和部分行业(航空运输行业和铁路运输行业)垄断等。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旅行社与其它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合同的建议,具体包括:逐步提高旅游者和旅行社的法律意识;加强旅游立法、执法和司法建设;完善保险种类、加强行业间合作和完善旅游供应链管理。本文还指出完善旅游者同旅行社签订的格式合同是督促旅行社业务合同完善的有利手段。 本文改变了以往研究旅行社合同时,单一研究旅游合同的思路,而是把旅游合同作为旅行社业务合同的一部分进行研究。指出权责明确的旅游合同和旅行社与其它旅游给付人之间的业务合同是保护旅游者权利、规范旅游市场的基础,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592
本文编号:2741296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592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井惠;关于我国包价旅游旅行社民事责任初步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8年
本文编号:274129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lyjj/274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