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0 08:07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严重滞后,方式单一,导致林地生产率低、林龄结构不合理、后续潜力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多种需求。针对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功能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是本文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首先通过描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现状和经营管理的历史阶段,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现了目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了研究视角;其次,通过分析森林资源的功能,运用马斯诺需求理论界定了利益相关者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了不同需求影响下的经营管理行为;第三,结合DPSR框架模型和层次分析法评价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9~2013年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第四,运用生物种群理论中的Logistic模型和三维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及其判断标准;第五,运用一元Logit回归模型,探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者的主体特征和偏好对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第六,利用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结果、模式的设计及其判断标准,确定了省域层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最后基于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结论主要包括:第一,协调发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从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多样性需求是可行的;第二,近5年我国国有林场营林生产行为能力在不断增强,生态保护行为能力呈波动状上升趋势,社会开发行为能力呈现不断上升的局面;第三,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类型分为“保护、开发与生产共生型”、“保护与生产双生型”、“开发与生产双生型”、“保护与开发双生型”和“主导功能需求型”五类;第四,模式的选择受经营管理者自身和家庭状况、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对森林功能及需求的偏好、对制度措施的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第五,我国有16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生产双生型”模式,3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开发双生型”模式,12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主导功能需求型”模式。本研究提出的政策建议为:第一,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因地制宜地开展营造林活动;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第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第四,实施国有林场科技兴林策略;第五,加强国有林场依法治林工作。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326.2
本文编号:2797743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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