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8-08-29 16:17
【摘要】: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十几年以来,审计行业作为企业财务信息的鉴证人是不可或缺的,为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震荡整个资本市场的财务欺诈与审计失败案件,投资者的信心为之一挫再挫,使审计质量和行业的信誉受到严重质疑。 审计是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确认与解除,是一种可以减少企业代理成本并通过减少代理成本提高企业价值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市场投资者预期审计师会报告已经发现的管理者的违约行为时,审计才具有价值,其报告已发现的违约行为的概率越高价值越大。 究竟什么因素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关键?迈考莱(Macaulay,1963)认为“相对非正式的、没有法律强制力的契约安排统治着市场中的商业关系,而对明确法律制裁的依赖是极为少见的。”因此市场的自我履约机制才是使交易顺利完成的决定因素,法律与制度规制的作用最终都要通过市场机制自身来体现。我国的资本市场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但十几年来经过多项改革措施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这一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审计作为一种在资本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服务,当前的市场是否已经显现出一些促进审计契约自我履行的功能?其作用发挥到了何种程度,是否已经可以激励和约束审计师使其自动履行审计契约,提供高质量服务?本研究根据一般产品市场交易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构建了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理论,并对理论的相关命题在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中的有效性进行了一系列的验证,在此基础上做出总结性的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分为八章共五部分,分别为导论、理论分析、制度背景分析、实证检验和结论。 第一部分:第1章,导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基础理论、文献综述与本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意义、思路结构、方法、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部分:理论部分,本部分包括交易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的一般理论和审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 第2章,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理论。本章以交易费用经济学为基础,对一般产品与服务交易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进行了系统梳理。首先,对于具有专用性投资特征的契约,一旦投资到位,就易于出现被对方挤占未来交易准租金的违约现象,市场是通过私人惩罚来解决此类问题的,即由于违约方的失信行为,一方面交易伙伴将终止与违约方的契约关系,另一方面市场中其他的参与者也会加大违约者未来的交易成本。私人惩罚导致违约者的损失大于违约收益并借此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为了防止交易者的违约行为,除了在其违约后进行私人惩罚以外,为了增加交易者的个人履约资本,市场往往以“质量溢价”给高质量产品的提供者以激励,这一机制不仅会有效防止违约行为,还可以使交易者自觉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在无法区分产品提供者身份的市场中,企业为了得到溢价,会对声誉进行投资以将自己与其他产品提供者区分开来,这一投资在后期会以溢价的形式收回,在企业违约时可以作为产品质量的担保,一旦违约将无法收回,而且这一投资在竞争性的市场均衡状态下可以阻止竞争者进入市场。 利用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对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进行了剖析和阐述。首先,从审计关系契约的构成入手,分别分析了受托经济责任契约、隐性审计契约和显性审计契约交易中的特征及审计契约自我履行的障碍。其次,构建审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框架,对审计契约的市场惩罚机制与溢价激励机制、声誉专用性投资的担保机制通过模型进行了分析。 最后,从历史角度对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进行了考察。审计师在最初形态的公司中产生到股份公司中的普及,可以看出审计师这一角色产生于市场内部,其独立性也主要依靠契约各方的制约来维持,说明审计行业的质量问题主要应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来解决。 第三部分:第3章,制度背景部分,对我国资本市场中审计契约关系人的市场化改革及结果进行了分析,总结出我国当前资本市场虽然在向市场化过渡但由于某些市场化制度尚未到位及一些过度的监管措施构成了审计契约自我履行的市场机制的障碍。 第四部分,实证检验部分,本部分包括三章,分别对我国资本市场中审计契约的私人惩罚机制、激励机制和专用性投资担保机制进行了检验。 第4章,我国资本市场对审计师的惩罚机制研究。以2004-2005财政部对审计行业的质量检查及公告为背景,通过对受到批评的事务所客户市场价值、客户量和审计费用的变动进行检验,考察了审计师声誉下降的负面影响和审计师的执业质量问题被投资者察觉后的市场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发现市场的惩罚机制只对具有国际声誉的事务所产生了一些负面效果。 第5章,我国资本市场对审计师的激励机制研究。按照声誉等级将我国的审计师分为国际所、国内大所和地方所,假设国际所和国内大所能够提升客户的市场价值,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考察了这两类审计师的声誉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发现国内大所未能提高企业价值,但国际所的声誉与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第6章,审计契约的担保机制研究 审计师的初期折价投资,兼论企业对审计师的溢价激励。本章的实证检验包括两个内容,企业对高声誉的审计师是否支付了费用溢价以及审计师在初期是否进行了折价投资。虽然第6章并未得到国内大所可以提升客户价值的证据,但本章的实证结果表明企业对国际所和国内大所都支付了溢价。同时发现,在进行初期折价投资方面,已经建立起市场声誉的国际所折价较少,而对于未建立起声誉的国内大所和地方所,竞争更为激烈,还主要以折价作为竞争手段。 第五部分,第7章,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本章对一系列的实证结论进行了总括分析,提出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中三类审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对国际所而言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这些机制成为国际所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保证。但是对于本土的事务所而言,无论规模大小我们都难以观察到契约得到自我履行的证据,得出我国的资本市场制度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不足以催生高质量的审计师等结论,认为市场本身不够完善,市场化改革还有待于深入和优化。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了两个改革的大方向,今后应主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法律与市场两方面的关系。 本研究主要的创新点在于: 第一,本研究根据市场本身对交易的主导作用理论,以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为独特的研究视角,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审计行业的制约与激励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 目前我国对于审计质量问题的研究有种种不同的研究角度,例如从审计需求、法律风险及审计契约的失衡等角度分析审计市场与行业存在的症结,提出不同的政策建议,但根据经济学理论,交易契约的顺利进行主要依赖于市场本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本研究以此为切入点,探讨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审计行业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及作用程度,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做出了客观的评价并提出了改革的政策建议。 第二,根据交易费用经济学中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构建了审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理论。以受托经济责任契约为基点,将审计契约分为投资者与审计师之间的隐性契约和企业与审计师之间的显性契约,对各个契约关系人的利益特征及其对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构成的障碍进行了分析,提出保证契约自我履行的机制体系,包括私人惩罚的惩罚机制、质量溢价的激励机制和声誉专用性投资的担保机制,三种机制相辅相成,逻辑一致地结合起来,构成对审计师的履约和违约行为的约束机制,保证审计契约的自我履行。 第三,以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趋势为背景,以审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为实证命题,分别对三类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对资本市场惩罚机制的检验,第一次用我国A股市场的数据对中国资本市场制度背景下的私人惩罚机制进行了实证考察,为资本市场中审计师的声誉下降研究增加了新的经验证据。将我国的审计师按照声誉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对审计师与企业的价值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发现只有具有国际声誉的事务所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对我国审计行业的专用性投资 初期折价投资,依据审计师变更的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分别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验证,得出国际所的折价相对较少,而国内所的折价更加显著的结论。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239.4;F224
本文编号:2211733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239.4;F2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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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21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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