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民事信托本土化过程中的价值
发布时间:2021-08-19 10:13
<正>我国公证制度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下重要的法治力量,肩负着维护"法秩序安定"的使命。公证活动通过事前的行为增信、事中的法律监督、事后的纠纷化解功能,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个体合法利益的有效维护提供程序和实体实现路径。本文拟对我国民事信托本土化的必要性及引入公证的重要性进行探讨,以期为公证参与民事信托制度建设提供思路。
【文章来源】:中国公证.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民事信托制度本土化必要性
1、信托的衡平司法效果依赖本土化表达
2、信托的法制化过程就是本土化过程
3、我国法律对信托的表达要求本土化
4、我国历史和现实决定信托必须本土化
二、公证在民事信托本土化中的价值
1、公证制度是法律行为的优越表达形式
2、公证制度提供信托法律滞后性补偿功能
3、公证制度具有“衡平”司法的功效
4、公证制度具有社会治理的职能定位
三、结束语
本文编号:3351216
【文章来源】:中国公证.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民事信托制度本土化必要性
1、信托的衡平司法效果依赖本土化表达
2、信托的法制化过程就是本土化过程
3、我国法律对信托的表达要求本土化
4、我国历史和现实决定信托必须本土化
二、公证在民事信托本土化中的价值
1、公证制度是法律行为的优越表达形式
2、公证制度提供信托法律滞后性补偿功能
3、公证制度具有“衡平”司法的功效
4、公证制度具有社会治理的职能定位
三、结束语
本文编号:33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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