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减税降费视角的股息红利税收优惠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5 00:49
在实务操作中,税企双方对于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享受税收优惠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如对于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的判定标准及股息、红利等收益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免税收入、亏损弥补、应纳税额计算等问题。本文基于减税降费视角,通过案例研究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收益的税收优惠标准及汇算清缴政策取向,建议将从购入日期至投资方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作为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2个月的计算时点。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提出问题
二、法理分析
(一) 连续持有12个月的认定标准
(二) 汇算清缴事宜
三、小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高质量推进国际税收现代化 助推全面开放新格局[J]. 廖体忠. 国际税收. 2018(12)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形成的限售股涉税分析[J]. 梁富山. 税务研究. 2018(11)
本文编号:3569390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提出问题
二、法理分析
(一) 连续持有12个月的认定标准
(二) 汇算清缴事宜
三、小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高质量推进国际税收现代化 助推全面开放新格局[J]. 廖体忠. 国际税收. 2018(12)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形成的限售股涉税分析[J]. 梁富山. 税务研究. 2018(11)
本文编号:356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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