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申诉和措施中的政治经济因素实证分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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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申诉和措施中的政治经济因素实证分析(上)
2011-8-18
摘要:本文运用1985-2000年分国家、分产业、分年度数据和混合Logit方法对反倾销申诉和措施中的政治经济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从规模及沉没成本的角度选取产业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及固定资产投资额作为政治经济变量,发现政治经济因素在提起反倾销申诉和执行反倾销措施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规模越大,沉没成本越高的企业越具有能力和动力提出反倾销申诉。同时对政府越具有政治价值的产业,越有可能得到政府的反倾销支持。当考察对华反倾销申诉和措施时,发现政治经济因素表现得更为显著。通过加入宏观经济变量的分析表明,对华反倾销裁定具有较强的随意性。
关键词:反倾销,贸易保护,政治经济因素,混合Logit估计
一、引言
自1904年加拿大反倾销立法算起,反倾销制度诞生已一个多世纪。期间,反倾销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对国际贸易产生持续影响。其本身所发挥的作用也产生较大改变。最初,反倾销立法主要被用来对抗所谓掠夺性竞争,使用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国际贸易摩擦中,反倾销呈快速上升之势,对反倾销的使用,不仅局限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也相继进行反倾销立法,并频繁对外反倾销。反倾销逐步失去其保护“公平贸易”的初衷,并且取代关税等传统贸易手段,成为一种新型贸易保护的政策工具(Feinberg and Hirsch,1989)。
随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的签署以及WTO的成立,各国关税大幅度削减,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受到诸多限制。反倾销相比以上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有其内在优势。首先,WTO反倾销规则具有“合法性”,是得到WTO协议认可的,经过WTO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的法律文件。其次,反倾销具有较强针对性,可以针对个别国家、个别产品进行。再次,反倾销使用较方便。相对保障措施来说,其损害认定标准较低,有造成实际损害的举证就已足够。而且,反倾销过程完全是单边行动。由于具备以上优势,反倾销在近十多年来,日益泛滥,已成为阻碍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绊脚石。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逐步增加,但也日益成为反倾销的受害者。特别是近10多年来,中国已成为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在1980年代,对华反倾销申诉总数为63件,同时期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为1740件,对华反倾销申诉占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的比重为3.6%。1990年代,对华反倾销申诉总数为323件,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为2499件,对华反倾销申诉占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的12.9%。到了21世纪初,对华反倾销申诉总数为511件,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为2189件,对华反倾销申诉占全球反倾销申诉总数的比重达到23.3%,增长速度十分迅猛。从图1可以看出,对华反倾销的增加与中国出口的增加是极不对称的。两者的差距从1980年代的平均2.6%上升到了21世纪初的平均18.7%。由此可见,中国遭受反倾销损害之深。
二、反倾销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分析:文献综述
虽然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比政府可能采取的任何政策都要好,因为依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可实现本国福利最大化,而政府干预经济会带来福利与效率的损失。那么为什么实际上真正能做到自由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为数极少呢?特别是WTO成立之后,随着各国关税的降低,反倾销贸易保护更是成为各国频繁采用的贸易保护工具。
源于对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现实中反倾销泛滥的失望,经济学家开始从政治经济的角度思考反倾销。J.Anderson(1993)和K.Anderson(1993)建立了一个分析多米诺倾销的政治经济分析框架,认为反倾销是行政保护和自由化的一种折中。也就是说,为了缓解贸易保护主义者的诉求,反倾销事实上增加了政府的压力,使政府更易于同意进行保护。Anderson(1994)将分析进行了扩展,博弈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由游说行为发生,得出结论,在反倾销过程中的游说对贸易自由化的伤害更大。
Rosendorff(1996)将游说作为政治经济过程中的重要背景条件分析自愿出口限制和反倾销的作用,发现游说通过影响政府的目标函数决定政府对企业的支持程度。而且相对于征税,自愿出口限制导致的均衡为国内外企业的共谋。如果没有达成自愿出口限制,反倾销机制将确定征收关税。此后Prusa(1990),Panagariya和Gupta(1998),Gupta(1999)也对反倾销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均认为政治经济因素对企业和政府的决策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影响。
在反倾销的政治经济分析中将实际与理论相结合比较困难。因为政策的个体需求差异要求模型的细化,但实际数据却十分缺乏。不过仍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研究。Takacs(1981)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保障条款”成功的案例数目进行计量分析,结论表明:当经济增长率下降,失业率上升,设备利用率下降,进口渗透率提高,贸易收支恶化时,援用保障条款进行保护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此外,过去申请保护获得成功的概率越大,新的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也越高。
Feinberg(1989)采用Tobit模型研究日本、巴西、墨西哥及韩国四国1982-1987年间来源于美国反倾销的案例。认为汇率波动是各国发起反倾销的重要诱因,反倾销案件数量与美元的贬值正相关,并据此进一步分析了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与反倾销案件数量有着负相关关系。但这种分析引起了争论,Sadni-Jallab等(2005)对此提出质疑,他们采用负二项式回归方法,比较美国以及欧盟地区宏观经济因素对反倾销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汇率对两个国家反倾销的影响大体一致,而GDP的变动只对美国的反倾销有影响,代表经济景气状况的工业生产指数只在欧洲发挥作用。
Leidy(1997)研究美国1980-1995年的反倾销案例,考虑美国全面的宏观经济条件(失业率、设备利用率),国际竞争(进口渗透率、工业品贸易收支、实际有效汇率),上一期的反倾销申诉,以及贸易伙伴的失业率对反倾销申诉的影响。发现国内宏观经济的萧条将强烈的促进反倾销申诉的数量,但是国际竞争的变量却都不显著(进口渗透率甚至与假设相悖)。然而当钢铁类产业从模型中被剔除,实际有效汇率就与申请数成显著正相关。Knetter和Prusa(2003)考察了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申诉与宏观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发现实际汇率和国内实际GDP增长对反倾销申诉具有统计上显著的影响,而出口国实际GDP与反倾销申诉的相关性不明确。Aggarwal(2004)证实,在发达国家,反倾销申诉主要由国内宏观经济压力所驱动,相比而言,以国际贸易状况估计的外部压力对于发达国家反倾销申诉影响是不显著的,但是加入工业附加值增长率变量后,则进口增长率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进口压力会影响到反倾销申诉。Bown(2008)利用产业层面的数据对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进行研究,发现那些较大的产业在面临宏观经济不景气、进口压力和产业衰退时,更易于提出反倾销,政府也更倾向于对其反倾销进行支持。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对反倾销进行经验分析。不过基本上针对美国对华反倾销,如沈国兵(2007)、谢建国(2006)、李坤望和王孝松(2008)。值得一提的是,王孝松和谢申祥(2009)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利用混合数据进行经验分析,发现出口、人民币汇率、反倾销报复、关税和自由贸易协定是影响对华反倾销的重要因素。王晰(2010)引入制度变量,发现政治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机构独立性等因素对各国对华反倾销起到了直接调节作用,而且,政治和社会制度还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程度间接调节各国对华反倾销行为。
同以往文献相比,本文着眼于反倾销的政治经济因素,并利用分国别、分产业、分年度的混合数据和混合Logit方法分析其对国际反倾销以及国际对华反倾销的影响。
三、变量选取和数据说明
(一)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是一组二元选择数据,用1来表示该国该产业在年内至少发起1件反倾销申诉(Dumping),0表示没有发起反倾销诉。作为稳健性检验,同样用1表示该国该产业在年内至少有1件反倾销调查被执行反倾销措施(Mea),0表示没有被执行反倾销措施。对华反倾销也采用二元选择数据,1表示当年该国该产业至少发起1件对华反倾销申诉(Dumpingchn)或执行反倾销措施(Meachn),0则表示没有。
解释变量选取包括五个方面:
1.政治经济因素①
首先考虑规模,大企业更有可能寻求反倾销保护,因为其可以支持调查过程中的联合诉讼费用。此外,考虑到政府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实际过程(需要考虑用什么方法计算倾销幅度,伤害认定时的数据和方法),该产业对政策制定者的政治影响力可能影响政府的最终决策,因此会影响其寻求反倾销保护的意愿。因为政府不可不考虑就业情况对选举产生的影响(Mayer,1984)。本文选取该产业的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比重(Employ)作为代表此效应的变量。
本文还选取该产业当年固定资产增加值(Fix)作为政治经济变量。理由是,较高的资本投入率的企业,也会有高固定成本。但是这个变量同样可以获得一些企业层面的信息,例如沉没成本,高的沉没成本导致企业较高的政治影响力。②
2.WTO反倾销规则
本文建立指标来检验进口导致国内企业“被伤害”的潜在证据。即在反倾销提起之前的1年间,产业产出值的变化百分比(Outputrate)。我们预期,那些产出减少的产业更有可能诉诸反倾销行为。这些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受到伤害的证据,并且能够指责这些伤害是因为进口商品的不公平竞争导致的。
3.贸易压力
本文选取两个指标,其一用该产业的进口渗透率(Imp)来衡量,进口渗透率的计算公式为Imp=Import/GDP(lmport为当年该产业进口额,,GDP为当年实际GDP总值),其二用该产业的贸易盈余(Exchange)来衡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面临国外进口品激烈竞争的产业会具有较大动机花费资源寻求反倾销以保护其免于未来的进口竞争。较低的进口渗透率和较高的贸易盈余可能包含了该产业面临全球竞争的两种情况,一是该产业已经被高关税或者非关税壁垒所保护;二是该产业具有较高的全球竞争力。当然进口渗透率也可作为政治经济因素进行分析,根据Grossman和Helpman(1994)保护待售理论,对于有效组织起来的行业,进口渗透率越低,贸易保护率越高;相反,对于那些没有形成利益集团的行业,两者间则呈正比例关系。对华反倾销的分析采用双边进口渗透率(Impchn)和双边贸易盈余(Exchangechn)。双边进口渗透率的计算公式为Impchn=Importchn/GDP(lmportchn为当年该产业从中国的进口额)。
4.宏观经济
当反倾销主管部门使用产业层面的数据来进行伤害认定的同时,一些经济学家指出,宏观因素同样对反倾销的使用产生了影响。一个国家如果经济处于商业周期的衰退期,那么这个国家的企业就更可能提起反倾销。本文希望得到实际GDP增长率(Gdprate)与反倾销调查呈负向关系。由于本文其他变量均为产业层面的变量,且包括产业产出值的变化百分比,因此本文将宏观经济因素在每个模型中单独加入。
5.其他控制变量
本文已经考虑了不同产业所具有的一些特殊情况。那么有哪些产业会利用反倾销政策保护其免受进口竞争?较多的分析已经发现,钢铁业(Steel)、化工产业(Chemistry)和塑料橡胶产业(Plarub)都是反倾销保护比较严重的产业。
分析同样包括了一个二元指标,该产业是否在过去的5年里发起过反倾销指控(Antipast),我们期望这个变量的相关性是正的。在过去发起反倾销指控的产业,将来较有可能会继续发起反倾销指控。
(未完待续)
来源: 《经济评论》
本文关键词:反倾销申诉和措施中的政治经济因素实证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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