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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

发布时间:2020-07-14 12:17
【摘要】:宪法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结构中,宪法序言有其自身的特征,并发挥着特殊的效应或功能。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尚未开展全面深入的研究。宪法序言作为主权者人民行使制宪权作出政治决断的始原的、集中的产物,蕴含着丰富的价值。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源于人民的制宪活动,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和根本利益;这种意志和利益首先以制宪目的的形式呈现出来,并形成一定的价值结构。宪法序言价值一旦构造,便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而发生变迁。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通过变迁处于不断的动态调整中,其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西方国家宪法序言以 人民主语+价值目标‖的模式进行价值构造,体现了以 自由主义‖为核心价值的宪法序言价值结构。而我国宪法序言则是以社会主义为核心,形成了 历史叙事+基本国情+国家任务+基本国策+地位与效力‖等内容所构成的 多元共生‖的价值构造模式。这一价值构造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从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比较维度来看,西方国家宪法序言普遍确立了个人自由或人的尊严、平等、民主、分权(包括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自治(包括社会自治、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法治、正义等为基本要素的价值构造,而我国宪法序言则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和马克思主义指导等为基本要素的价值构造。较而言之,西方国家宪法序言价值构造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相对中性,而我国宪法序言价值构造则带有具体的针对性、突出的政治性和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中西宪法序言价值构造之间之所以如此不同,决定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因素构成的截然不同的宪法文化。比较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具有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不可比拟的科学性、进步性和优越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尊崇宪法基本价值和维护宪法至上权威。面对我国宪法序言在构造要素、构造结构、构造模式、构造功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升华的现实需要,必须在人民改革创新实践中继续完善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构造。具体地说,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改革创新实践为基础,将能够全面反映人民共同价值目标的内容纳入到宪法序言中,通过增加、删除、调整和修改的方式不断优化宪法序言的价值结构,构建符合人民改革创新实践要求的宪法序言价值结构。其次,实现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模式的转变。近代立宪主义兴起以来,宪法普遍确立了 人民主语+价值目标‖的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模式,宪法序言以人民为主体,通过制宪权将人民的共同价值目标固化在宪法序言中,以体现人民的政治理想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宪法序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构建了“历史叙事+基本国情+国家任务+基本政策+地位与效力”的价值构造模式,这种构造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在世界立宪及宪治史上具有“中国性”的价值特质。我国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模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宪治文化,顺应世界宪法变迁的主潮流和大趋势,借鉴“人民主语+价值目标”宪法序言价值构造模式的合理内核和积极因素。与此相关的是,宪法序言价值构造功能的强化还必须加强我国宪法实施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尤其是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总体上形成价值构造要素更加丰富多样、构造结构更加合理优化、构造功能更加强化有效的宪法序言价值构造,从而推动我国宪法价值实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治国家。
【学位授予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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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飞龙;;宪法序言: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J];江汉学术;2015年04期

2 高全喜;;心灵、宗教与宪法[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2期

3 张千帆;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03期

4 马岭;对《宪法》“序言”和“总纲”的修改建议[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本文编号:275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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