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部门碳排放责任核算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8 13:41
【摘要】:近年来,由碳排放增加引起的严重气候问题和环境问题使世界各国就碳减排达成共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向世界做出了自主减排承诺,如期实现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减排目标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践行《巴黎协定》的最重要体现。中国政府积极采取“自上而下”式碳排放治理方略,将国家总体减排目标逐步向省域、产业部门进行分解,这是中国强化碳排放治理、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产业部门作为碳排放活动的主体,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控制对象,在国家减排目标顺利实现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本研究重点对产业部门碳排放责任进行分析。首先,确定以农林牧渔产品和服务、煤炭采选产品等18个产业部门作为本研究的重点阐述对象。在此基础上,本研究以2012年区域间投入产出表为主要数据基础,借助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基于“生产者责任”、“消费者责任”及“收入者责任”界定模型,分别核算了产业部门整体碳排放责任以及各部门在中国30个省市区的省际碳排放分布特点。最后,就核算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探究碳排放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研究发现:各产业部门在不同责任视角下呈现出差异性碳排放特征。产业部门整体碳排放方面,横向对比看出,18个产业部门中,有11个部门在“生产者责任”视角下碳排放量观测值最高,主要集中在农业和工业部门;5个部门在“消费者责任”视角下碳排放量观测值最高,主要集中在工业和服务业相关部门;2个部门“收入者责任”视角下碳排放量观测值最高,且均为要素供给部门。纵向对比看出,三种责任视角下,“金属资源”、“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机械工业”、“建筑业”等部门承担了较高的碳排放责任,这些部门应作为碳减排工作的重点对象。产业部门碳排放责任省际分布方面,“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部门碳排放责任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区;“金属资源”部门碳排放责任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和河南等地区;“金融业”部门碳排放责任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山东、广东以及江浙地区。本研究据此围绕国家层面减排方案的制定、省域层面减排政策的实施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为国家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一定的参考。
【图文】:
费者责任”原则核算的是为满足一国最终需求所产生的碳排放,属需求驱动型碳排放;“收入者责任”原则与“消费者责任”相对应,核算的是供应链上游主要供应商通过向它的下游产业提供主要投入进而获得收入等过程中驱动的碳排放,包括整个供应链产生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属供给驱动型碳排放。各责任视角的碳排放核算比较如下表 3.1。表 3.1 碳排放核算不同责任视角比较责任视角 影响 排放属性 方向 立足点 承担者生产者责任 直接影响 直接排放 领地 生产 生产者消费者责任 间接影响 隐含排放 供应链上游 需求 最终消费者收入者责任 间接影响 驱动排放 供应链下游 供给 要素供给者需要说明的是基于不同责任视角的碳排放核算是以不同责任视角的立足点为划分标准的,三者分别处于产品供应链的不同位置(如图 2.1)。
部门 A 作为部门 B 产品的主要供应者,通过向部门 B 提供生产要素如原材料、劳动力和资本等获得收入,部门 B 在获得生产要素之后进行生产并将产品提供给部门 C 进行最终消费。对应各责任视角,部门 A 的碳排放核算则是“收入者责任”核算,部门 B 的碳排放核算为“生产者责任”核算,部门 C 的碳排放核算则为“消费者责任”核算。通过一个示例简单说明这三种碳排放责任:途中 A 是煤炭供应部门,B 是发电部门,C 是电力消费部门。C 部门的电力需求刺激,,促使 B 部门进行电力的生产和供应,在这个过程中,碳排放责任随之转移,被转移的这部分责任称为 C 部门的上游进口隐含碳排放。B 部门通过使用 A 部门所提供的煤炭原材料进行火力发电,A部门在这个环节虽然没有直接产生碳排放,但是通过提供煤炭这一生产要素获得了收入,也应该承担由此引发的下游出口隐含碳排放。显然,在这个由“煤炭供应—发电—用电”组成的产业供应链中,A 部门承担“收入者责任”,B 部门承担“生产者责任”,C 部门承担“消费者责任”,具体如图 2.2 所示。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X322
【图文】:
费者责任”原则核算的是为满足一国最终需求所产生的碳排放,属需求驱动型碳排放;“收入者责任”原则与“消费者责任”相对应,核算的是供应链上游主要供应商通过向它的下游产业提供主要投入进而获得收入等过程中驱动的碳排放,包括整个供应链产生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属供给驱动型碳排放。各责任视角的碳排放核算比较如下表 3.1。表 3.1 碳排放核算不同责任视角比较责任视角 影响 排放属性 方向 立足点 承担者生产者责任 直接影响 直接排放 领地 生产 生产者消费者责任 间接影响 隐含排放 供应链上游 需求 最终消费者收入者责任 间接影响 驱动排放 供应链下游 供给 要素供给者需要说明的是基于不同责任视角的碳排放核算是以不同责任视角的立足点为划分标准的,三者分别处于产品供应链的不同位置(如图 2.1)。
部门 A 作为部门 B 产品的主要供应者,通过向部门 B 提供生产要素如原材料、劳动力和资本等获得收入,部门 B 在获得生产要素之后进行生产并将产品提供给部门 C 进行最终消费。对应各责任视角,部门 A 的碳排放核算则是“收入者责任”核算,部门 B 的碳排放核算为“生产者责任”核算,部门 C 的碳排放核算则为“消费者责任”核算。通过一个示例简单说明这三种碳排放责任:途中 A 是煤炭供应部门,B 是发电部门,C 是电力消费部门。C 部门的电力需求刺激,,促使 B 部门进行电力的生产和供应,在这个过程中,碳排放责任随之转移,被转移的这部分责任称为 C 部门的上游进口隐含碳排放。B 部门通过使用 A 部门所提供的煤炭原材料进行火力发电,A部门在这个环节虽然没有直接产生碳排放,但是通过提供煤炭这一生产要素获得了收入,也应该承担由此引发的下游出口隐含碳排放。显然,在这个由“煤炭供应—发电—用电”组成的产业供应链中,A 部门承担“收入者责任”,B 部门承担“生产者责任”,C 部门承担“消费者责任”,具体如图 2.2 所示。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X32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李慧;李玮;姚西龙;;中国省域全要素碳排放效率空间特征与动态收敛性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9年19期
2 胡宇;;长江经济带工业碳排放收敛及其驱动因素分析[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9年05期
3 赵成柏;;我国碳排放强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年35期
4 展秀萍;;中俄哈土乌五国碳排放强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对比分析[J];化工设计通讯;2019年10期
5 周迪;王雪芹;;中国碳排放效率与产业结构升级的耦合度及耦合路径[J];自然资源学报;2019年11期
6 邱凯;唐
本文编号:263215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2632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