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政策演进、激励约束与效果分析
发布时间:2021-04-13 06:52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我国乃至全球最大的政府生态补偿项目。本文系统梳理了其形成过程、体制安排以及历年的政策变化,对政策演进、政策力度、激励约束与政策效果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历次的政策调整从政策目标上增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导向,丰富了监测与考核的指标体系,并引入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有利于加强对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率的监督和引导。但作为均衡性转移支付,该项资金的分配方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联性较弱,资金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的效果有赖于更强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议加大激励资金数量和考核制度的作用,动态完善监测和考核指标体系,并对政策效果开展全面和严谨的评估。
【文章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0,45(04)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力度
自2008年以来,各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情况随年度有所改变,如图2所示。从各省区市转移支付总额来看,基本都呈现出转移支付金额随年份增长的趋势,其中甘肃、贵州为转移支付总额数量较大的两个省。到2017年,甘肃转移支付金额达50.33亿元,贵州转移支付金额达45.35亿元,湖南省紧随其后,2017年转移支付金额也近40亿元。根据享受政策县的个数计算各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支付县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贵州、重庆、河南、安徽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量大,2017年,重庆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达到2.04亿元,河南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达到1.58亿元。3 激励约束机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分析
本文编号:3134835
【文章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0,45(04)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力度
自2008年以来,各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情况随年度有所改变,如图2所示。从各省区市转移支付总额来看,基本都呈现出转移支付金额随年份增长的趋势,其中甘肃、贵州为转移支付总额数量较大的两个省。到2017年,甘肃转移支付金额达50.33亿元,贵州转移支付金额达45.35亿元,湖南省紧随其后,2017年转移支付金额也近40亿元。根据享受政策县的个数计算各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支付县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贵州、重庆、河南、安徽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量大,2017年,重庆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达到2.04亿元,河南的县域平均转移支付金额达到1.58亿元。3 激励约束机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分析
本文编号:31348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3134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