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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22-01-23 09:19
  人类社会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很少关注他们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因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不断恶化。而生态环境一旦受到损害,则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来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一方面,个体责任者的能力与资金不足,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会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损害不是瞬时发生的,其发生过程通常具有累积性、长久性与多方性等特征,此时又会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形;另外,在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中,也可能存在豁免责任人责任的情况。考虑到以上情形的发生,救济受损生态环境损害时不能一味采取传统救济方法,因而,引入社会化救济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首先,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以及该基金的法律属性,明确该基金具有补偿性性质;接着分析建立此基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必要性从传统救济方式的局限性与巨额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以实现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可行性也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分别是:新《环境保护法》为建立基金制度提供了契机,环境民事责任社会化的发展为该基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应选择公法财团法人的设立模式,通过财政拨款、... 

【文章来源】:甘肃政法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提出:基于典型环境污染事件的分析
    第一节 典型环境污染事件分析
        一、“山宏12”轮油污染事件
        二、“山宏12”轮油污事件引发的思考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基础范畴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
第二章 我国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我国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必要性
        一、传统救济方式的局限性
        二、巨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以实现
    第二节 我国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一、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契机
        二、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社会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基金制度的发展以及试点地区的实践提供了现实条件
第三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域外经验借鉴
    第一节 代表性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一、美国的超级基金制度
        二、加拿大的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第二节 国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资金筹集渠道的多元与救济的高效
        二、完备的基金管理机制
        三、对基金管理机构严格的监督
第四章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申请与支付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适用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申请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支付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类型与资金来源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类型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
    第三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一、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
        二、加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态修复责任之保障制度初探[J]. 宁清同.  法治研究. 2019(02)
[2]论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J]. 於方,韩梅,田超.  环境保护. 2018(16)
[3]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构建——以加拿大联邦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为视角[J]. 尧羽珍.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04)
[4]刍议我国土壤修复基金来源途径——以美国超级基金制度为借鉴[J]. 曾福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3)
[5]我国土壤修复基金法律制度的建立与设计——基于美国超级基金立法的经验教训[J]. 闫海,张馨予.  国土资源情报. 2016(08)
[6]我国环境修复基金来源途径刍议——以美国超级基金制度为视角[J]. 沈绿野,赵春喜.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3)
[7]论生态补偿多元化社会融资体系的构建[J]. 黄寰.  现代经济探讨. 2013(09)
[8]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探究[J]. 金毅巍.  青年与社会. 2013(08)
[9]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分析[J]. 魏挺.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中旬). 2013(01)
[10]建立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法律救济机制——以康菲溢油污染事件为背景[J]. 柯坚.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2(01)

博士论文
[1]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陈方淑.西南政法大学 2010
[2]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研究[D]. 李培良.华东政法学院 2005

硕士论文
[1]论我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基金制度的构建[D]. 吴穷.深圳大学 2017
[2]我国土壤修复基金制度的构建问题研究[D]. 邓凯.山东科技大学 2017
[3]我国生态环境修复基金法律制度研究[D]. 柴宁.郑州大学 2017
[4]环境损害补偿基金法律制度研究[D]. 江小琴.重庆大学 2016
[5]新《环保法》视角下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研究[D]. 任庶维.山西财经大学 2016
[6]论我国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制度[D]. 赵晗.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5
[7]论美国《超级基金法》对中国的启示[D]. 陈建梅.山东师范大学 2014
[8]论我国海洋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范围[D]. 张海涛.厦门大学 2014
[9]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分析[D]. 张敬伟.黑龙江大学 2013
[10]海洋石油开发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孙正波.西南政法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6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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