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研究——以浙江省试点为例
发布时间:2024-05-28 21:58
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相比过去有了极大提升,这得益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这种惊人的发展速度大多是以牺牲环境为前提的,这导致我国环境的质量水平急剧下降。特别是近年来许多行业由于布局和结构的不合理,已经进入了环境事故的高发期,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了大量损失。为了解决这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政府不断出台各种环境保护政策。在这种背景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用市场的手段解决企业环境污染的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广。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我国部分省市的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出现与发展的历程来看,其还是属于新生的事物,在产品设计、配套措施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用的发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文章在结合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践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充分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综述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环境...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0.1.1 研究背景
0.1.2 研究意义
0.2 相关文献综述
0.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0.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0.3.1 研究内容
0.3.2 研究方法
0.4 创新与不足
1 案例介绍
1.1 嘉兴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1.2 衢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1.3 湖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2 案例分析
2.1 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
2.1.1 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2.1.2 创新环责险产品
2.1.3 联合多部门共同推广环责险
2.1.4 制定了环责险的地方标准
2.2 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2.2.1 保险金额的确立缺少依据
2.2.2 理赔规则不够清晰和合理
2.2.3 承保范围不能满足投保公司要求
2.2.4 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不到位
2.2.5 企业缺少投保积极性
3 我国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阻碍
3.1 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3.1.1 有助于社会安定
3.1.2 丰富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手段
3.1.3 对企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3.2 我国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阻碍
3.2.1 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
3.2.2 环责险的产品设计不完善
3.2.3 环责险的制度不完善
4 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验借鉴
4.1 美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1.1 完备的环境立法与严厉的处罚措施
4.1.2 成立专门的环责险机构
4.2 德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2.1 将环境责任进行细分
4.2.2 设立了合同后责任
4.2.3 德国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4.3 国外环责险发展经验的启示
5 发展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议
5.1 完善与环责险相关的法律制度
5.1.1 明确环责险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5.1.2 完善环强险的立法内容
5.1.3 完善环责险配套的法律体系
5.2 创新环责险产品
5.2.1 扩大保险责任
5.2.2 创新产品种类
5.2.3 提供合理的理赔服务
5.3 健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配套机制
5.3.1 创新承保模式提高承保能力
5.3.2 完善环境污染风险的评估机制
5.3.3 建立环境事故救助基金体系
5.3.4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本文编号:3983783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0.1.1 研究背景
0.1.2 研究意义
0.2 相关文献综述
0.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0.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0.3.1 研究内容
0.3.2 研究方法
0.4 创新与不足
1 案例介绍
1.1 嘉兴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1.2 衢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1.3 湖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2 案例分析
2.1 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
2.1.1 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2.1.2 创新环责险产品
2.1.3 联合多部门共同推广环责险
2.1.4 制定了环责险的地方标准
2.2 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2.2.1 保险金额的确立缺少依据
2.2.2 理赔规则不够清晰和合理
2.2.3 承保范围不能满足投保公司要求
2.2.4 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不到位
2.2.5 企业缺少投保积极性
3 我国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阻碍
3.1 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3.1.1 有助于社会安定
3.1.2 丰富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手段
3.1.3 对企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3.2 我国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阻碍
3.2.1 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
3.2.2 环责险的产品设计不完善
3.2.3 环责险的制度不完善
4 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验借鉴
4.1 美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1.1 完备的环境立法与严厉的处罚措施
4.1.2 成立专门的环责险机构
4.2 德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2.1 将环境责任进行细分
4.2.2 设立了合同后责任
4.2.3 德国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4.3 国外环责险发展经验的启示
5 发展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议
5.1 完善与环责险相关的法律制度
5.1.1 明确环责险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5.1.2 完善环强险的立法内容
5.1.3 完善环责险配套的法律体系
5.2 创新环责险产品
5.2.1 扩大保险责任
5.2.2 创新产品种类
5.2.3 提供合理的理赔服务
5.3 健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配套机制
5.3.1 创新承保模式提高承保能力
5.3.2 完善环境污染风险的评估机制
5.3.3 建立环境事故救助基金体系
5.3.4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本文编号:398378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3983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