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论文 > AI论文 >

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挑战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1-08-12 10:43
  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对个人信息保护重新审视和完善,能够有效克服传统民事法律保护模式的缺陷,消解人工智能发展对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侵蚀,缓和当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机制捉襟见肘之困境。面向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侵权保护立法,应确认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为具体人格权,按照信息来源和使用场景的不同,采取"三分法"的方式对个人信息分层,配套差异规则,形成多元综合保护架构。同时要将"非歧视原则"作为个人信息应用是否侵权的补充判断标准,为个人信息的适度保护和有效应用探索一条科学的侵权法保护路径。 

【文章来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37(05)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侵权责任编起草的主要问题探讨[J]. 张新宝.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1)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利益豁免[J]. 谢琳.  政法论坛. 2019(01)
[3]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保护[J]. 郑志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4]企业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J]. 石一峰.  中外法学. 2018(05)
[5]“普遍免费+个别付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新思维[J]. 张新宝.  比较法研究. 2018(05)
[6]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 叶名怡.  法学研究. 2018(04)
[7]个人信息保护:从个人控制到社会控制[J]. 高富平.  法学研究. 2018(03)
[8]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挑战[J]. 吴汉东,张平,张晓津.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9]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J]. 周汉华.  法学研究. 2018(02)
[10]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选择[J]. 张平.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3)



本文编号:333817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rengongzhinen/333817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d17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