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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和功能

发布时间:2025-01-10 20:52
   人工智能时代即将到来,法律需要未雨绸缪,做好应对性预案。人工智能既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利益,促进生产、生活的变革,同时也可能蕴藏着潜在风险,造成法益侵害。具体到刑法领域,刑法面对人工智能,需要选择基本立场。完全指向技术的促进,刑法则不加干涉。单纯强调风险防范,则刑法将严密法网。在各国已经开启人工智能技术竞争,我国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刑法应谨慎界定过失行为,防止造成人工智能技术的萎缩。在此立场的基础上,控制故意滥用人工智能技术,防止法益侵害行为。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功能定位困境
二、严密封锁的刑事法网与宽缓处理的刑事对策
    (一) “风险防范派”主张细密归责体系
    (二) “技术促进派”提倡“电子人格”降低人的犯罪成本
三、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刑法的功能定位
    (一)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国内外形势
    (二) 维持传统责任主体格局下故意犯罪的规制
    (三) 人工智能时代过失犯罪的构造
        1. 预见可能性
        2. 注意义务的违反



本文编号:402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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