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发布时间:2021-12-18 19:57
<正>2020年7月1日,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金沙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于7月1日0时起继续实施禁捕,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中,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先期于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捕。据了解,6月22日云南省正式发布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
【文章来源】:科学种养. 2020,(09)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54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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