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突现论对社会因果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2 02:59
  社会突现论是基于系统论与心灵哲学等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关于社会本质与社会现象解释的方法的一种新型整体主义理论。社会突现论认为,社会一方面由个体聚集突现而成,前者具有后者所不具有的特殊属性;另一方面,社会与个体属于不同的层次,前者不能化归为后者。社会突现论视域中的社会因果研究是以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为背景,对于社会层次是否具有因果效力的研究。社会突现论所关注的社会因果问题是某个社会事件是否能够作为不以个体意志为转移的因素对另一社会事件或社会中的个体产生影响。社会突现论认为,某个社会事件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影响其他的社会事件或社会中的个体。社会因果既与个体密切相关又不可化归为个体的属性。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 2020,4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社会突现论对社会因果的研究


狂野的析取

析取,因果,社会


社会因果的问题是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的延续,社会因果属于争论的一个核心问题。首先,方法论之争与社会因果密切相关。方法论之争是关于社会现象的解释方法的争论,整体主义认为某一社会事件的解释依赖于另一社会事件,后者是前者的原因。解释的成立与否取决于高层同层因果的存在(不可还原)。例如,“美元加息导致美元回流至美国”社会科学家可能用“美元加息”作为“美元回流至美国”的解释。这个解释的有效性取决于“美元加息”与“美元回流至美国”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即是否存在高层同层因果。方法论整体主义者支持高层同层因果的存在,方法论个体主义者质疑高层同层因果的存在;个体主义者认为高层同层因果可以还原为个体的因果,整体主义者否认这种还原的可行性。从社会因果的视角看,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关于方法论的争论同高层同层因果是否可还原直接相关。其次,社会因果与本体论之争存在内在的关联。本体论之争是关于社会本质的争论。整体主义者认为社会不以个体的意识为转移,具有其独立性。社会是否具有独立性取决于它是否具有不可还原的特殊属性。本体论整体主义认为,社会具有不可还原的社会因果。一方面,社会的高层同层因果不可化约为个体的思想与行为;另一方面,社会对于个体具有不可消解的下向因果。许多整体主义者认为,不可还原的社会因果赋予社会以客观实在性,因为只有实在的东西才可能具有因果力。本体论个体主义者认定只有个体才具有客观实在性,社会不具有社会实在性,社会的特殊属性都可以在个体身上找到根据。不存在不可还原的社会因果,高层同层因果与下向因果究其根本都是个体间关系。从社会因果的视角看,本体论之争等同于社会因果是否可还原的问题。综上所述,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与社会因果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对社会因果的考察能够促进对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的理解。三、批评与回应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科学哲学的突现整体主义——索耶的社会突现理论探析[J]. 张珍.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6(10)



本文编号:331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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