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经验——马克思和怀特海的关系论之共通性
发布时间:2023-04-22 21:41
马克思与怀特海把哲学目光投向可感经验世界,都以总体性辩证法解构传统形而上学,并以经验主体为逻辑起点,以感性活动的展开及其关系的生成为基础重构了关系论哲学。然而,对二者来说,"关系"并非仅思维中的观念所观念化的"关系",而是首先具有现实世界的现实存在的自明性基础。他们正是从关系性存在这唯一事实出发,借以经验分析之根本视角,通过调解部分与整体、自然同机体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得以用关系思维消解了各式二元论与实体论的对立,凭借感受与实践分析世界、理解经验主体自身。所以,有必要从存在、认识与实践三个向度阐释其关系论的共通性。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存在:关系性存在的部分与整体
(一)形式抑或本质:观念关系的异化与祛魅
(二)关系性的部分:在整体世界中“确立”自身
(三)有机整体:优先性存在事实的自然整体
二认识:从一阶整体走向二阶经验认识
(一)历史逻辑和过程思维:整体关系与经验
1.历史性与过程性的表象。
2.关系性经验。
(二)主体与自然:流变经验中的“我”与“他者”
1.我与对象。
2.主客体在内在整体中和解。
三实践:人“寓”自然的超越
(一)实践与感受:整体关系中人之超越性生成
(二)人与自然:“自然”自明性之复归
本文编号:3798447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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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关系性存在的部分与整体
(一)形式抑或本质:观念关系的异化与祛魅
(二)关系性的部分:在整体世界中“确立”自身
(三)有机整体:优先性存在事实的自然整体
二认识:从一阶整体走向二阶经验认识
(一)历史逻辑和过程思维:整体关系与经验
1.历史性与过程性的表象。
2.关系性经验。
(二)主体与自然:流变经验中的“我”与“他者”
1.我与对象。
2.主客体在内在整体中和解。
三实践:人“寓”自然的超越
(一)实践与感受:整体关系中人之超越性生成
(二)人与自然:“自然”自明性之复归
本文编号:379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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