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性投资确认问题分析——以首钢股份为例
发布时间:2017-09-24 02:07
本文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性投资确认问题分析——以首钢股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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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和增补发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性投资的范围和计量方式变化,大型企业普遍受此影响,首钢股份尤为突出。权益性投资因持有目的和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不同可以被确认为不同类别的资产。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会计实务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一直存在难点,准则修订并未对此有实质性改善,反而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范围扩大致使分歧覆盖面扩大。本文以首钢股份为例,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性投资确认的难点。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关键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权益类投资 分类 重要性影响 判断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经济后果研究”(项目编号:12YJA790089)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F406.7;F426.31
【正文快照】: 一、引言2014年财政部发布及修订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五项准则与权益性投资直接相关,大型企业一般存在各类权益性投资,本次准则修订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性投资的内涵和计量都有影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股权投资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市价的权益性投资从,
本文编号:9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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