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行政伦理建设的意义与策略3
本文关键词: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公务人员自身亦要牢固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要求相适应的行政伦理观念,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提高道德修养。要经常对自己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会慎欲、慎独、慎权,积极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强化防腐抗变的能力,努力实现自我道德人格的升华。
(三)推动行政伦理立法,为规范权力运行、实施行政伦理监督提供依据
据调研得知,当前《行政伦理法》或《公务人员伦理法》在我国还没有成型。因此,结合实际,尽快将那些相对成熟的行政伦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条文,探索制定专门的行政道德法典,认真细化实施标准,以加强行政伦理监督。
行政伦理立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从事公务活动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确定管理廉政事务的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对公务员进行从政道德教育和监督的措施;对违反从政道德行为的处罚尺度及程度;对离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的某些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等。[朱前星,山永福.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J].求实,2009.]”
用法律的形式将公务员应当遵守的伦理道德准则固定下来,并注重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能使行政伦理监督有法可依、有据可寻,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伦理道德准则在规范言行中的地位,能使公职人员有更强的责任感与驱动力去提升个人修养,进而更好地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坚持制度创新,努力构建科学合理、服务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可探索建立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伦理信用档案,即制定有效的信用评价等级标准,对公务人员的履职行为实行测评,将公职人员的财产进行核实登记,并结合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行政主体的信用记录制度。亦可探索建立专门的行政伦理咨询评议机构,负责行政伦理的宣传、教育、咨询、评议等工作。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机构改革,更好地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实行政府行政工作的“负面清单”,认真做到简政放权。优化配置行政资源,减少行政服务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明确行政问责制的范围,对执行公务不得力、推卸责任、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厉惩处。积极实行阳光政务,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行政的流程,提高民众对公务员群体的信任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机构改革,更好地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实行政府行政工作的“负面清单”,认真做到简政放权。优化配置行政资源,减少行政服务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明确行政问责制的范围,对执行公务不得力、推卸责任、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厉惩处。积极实行阳光政务,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行政的流程,提高民众对公务员群体的信任度。
(五)建立良好的监督体系,优化行政伦理建设舆论环境
首先就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与政协制度的重要职能,让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督政有更好的制度支撑。
其次就是要发挥媒体资源的重要力量,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职能,积极宣传行政伦理建设的正反案例;对于公职人员的行政失范行为,媒体要做好舆论引导,要让全社会都谴责这样的失德行为,都抵制这样权利异化的现象,对行政主体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行政伦理规范不断内化于广大公职人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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