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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思想与当代中国道德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01 09:50

  本文关键词:儒家伦理思想与当代中国道德体系建设,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儒家伦理思想与当代中国道德体系建设 投稿:钟蟁蟂

 

 

儒家伦理思想是儒家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它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长期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意识形态,渗透在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对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道德追求、行为方式和人格塑造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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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振吉

伦理学研究 2003年05期

 

  儒家伦理思想是儒家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它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长期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意识形态,渗透在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对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道德追求、行为方式和人格塑造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重视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尤其是儒家伦理思想这一宝贵资源,挖掘、整理和研究其对现代社会有价值、有意义的内容,这也是社会主义文化道德建设的客观要求。

 

 

  人类历史的发展既是有阶段的,又是有联系的,是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道德的发展也是一样。一定民族的伦理道德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内在的历史连续性和继承性。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P603)恩格斯也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1](P51)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他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2](P499)他还说:“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2](P668)既然历史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各个历史时代、历史阶段之间不是毫无联系、相互割裂的,而是前后相继、相互联系的,那么,每一代人所进行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都要利用以前各个时代的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不同社会形态的道德体系,也都是在批判地吸取以往的伦理思想成果和道德遗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任何一个时代的思想家,在分析、把握和解决社会道德现象和道德问题时,也都必须利用前人创造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以往的道德理论、道德观念进行批判地改造,摈弃其腐朽落后的东西,保留和吸取适合新时代要求的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建立并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理论体系。

 

 

  儒家学说博大精深,其伦理思想成为中华民族道德传统的主干。在以往的社会生活中,儒家伦理思想一直深深地、普遍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对儒家伦理思想也多是采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批判继承的态度,而不是一概排斥和全盘否定。毛泽东曾经指出:“关于孔子的道德论,应给以唯物论的观察”。[3](P147)他还对孔子提出的“智仁勇”范畴、“中庸”思想等作过专门的分析和革命性改造,并赋予其新的含义。今天,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面对道德领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儒家伦理思想对我们仍然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如儒家仁爱的道德原则,以及关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行政道德、生态道德等等的思想和规范,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体系建设的宝贵资源,我们应当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儒家伦理思想加以批判地改造,将其积极因素有选择地吸取、整合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之中。

 

 

  一、“仁爱”的道德原则及其道德规范体系

 

 

  道德是关于个人和他人、个人和整体之间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其现实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仁爱思想作为儒家学说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也是其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儒家仁爱原则正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引出来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原则。

 

 

  《论语》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4](《论语·颜渊》。下引此书只注篇名)孟子也说:“仁者爱人。”[5](《孟子·离娄下》下引此书只注篇名)在儒家思想中,仁具有多种内涵,但其核心和主要内容就是爱人,就是要以广博的爱心对待每一个人。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泛爱众,而亲仁。”(《学而》)孟子也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学而》)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人,自然就会形成协调和谐的人际关系。

 

 

  儒家的仁爱原则是从血缘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其基本内容和要求首先是基于这种血缘亲情关系的“亲亲之爱”。这种亲亲之爱,即一定血缘关系范围之内的人们之间的相亲相爱。一般说来,一个人出生后首先得到的就是亲人的关心、养育和爱抚,首先遇到的就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感受到亲人之间的相互关爱和相互依恋。这种源自人的自然天性的亲亲之爱,是人最易感受到的,也是人最早形成的爱心。可以说,仁爱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情感就是基于家庭血缘关系的亲亲之爱,离开了亲亲之爱,“爱人”也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如果没有对自己家庭成员的起码的亲爱之情,就不可能去爱他人,更不可能以博爱的胸怀去爱众人。正是“亲亲之爱”孕育了对他人的爱心,“爱人”就是亲亲之爱的外展和扩充。

 

 

  仁爱作为儒家伦理的一般道德原则,其出发点是“亲亲之爱”,但又不限于亲亲之爱,而是从亲亲之爱出发,推己及人,把“爱人”推及到全体社会成员。也就是说,遵循仁爱的道德原则,就不能只爱自己的家庭和亲属,而应当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即“泛爱众”(《学而》)。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除了亲人间的“亲亲之爱”外,还有与其他人的其他性质、其他形式的爱。如儒家所说的侧隐之心或曰不忍人之心,也是爱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侧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公孙丑上》)他还说:“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公孙丑上》)侧隐之心或不忍人之心是“仁”之萌芽,也是仁爱之心的心理依据和主要内容。这种仁爱之心推而广之,就是孔子所说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颜渊》),也就是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梁惠王上》)这种博爱意识和道德情怀,反映和体现了儒家伦理思想中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

 

 

  当然,遵循儒家的仁爱原则,并不意味着要无差别、无条件地爱所有的人。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里仁》)由此可见,孔子主张有所爱,也要有所恶。爱仁人是仁,恶不仁之人也是仁。真正的仁者,就要既能“好仁者”,又能“恶不仁者”。爱憎分明,抑恶扬善,是儒家仁爱原则的一个显著特征。

 

 

  从仁爱的道德原则出发,并以此为核心,儒家还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规范。(一)忠。忠即忠诚,它包含着诚恳老实、真心实意、尽己为人的意思。儒家强调忠,主张“与人忠”(《子路》),对人要“忠告”(《颜渊》)、“忠诲”(《宪问》),对工作要“行之以忠”(《颜渊》),反对“为人谋而不忠”(《学而》)。忠既是一种高尚情操和道德行为,也是保证人与人之间真诚相见、正常交往的道德规范。儒家“忠”的思想,在对于中华民族诚实不欺、讲究信用的道德传统的形成,对于人们的爱国意识和献身精神的培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二)恕。《论语》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在孔子看来,“恕”是人们可以终身奉行的信条,按照这一要求,自己不愿意要的任何东西,也不要强加给别人。恕不仅具有推己及人、人己统一的含义,也包含着宽恕、容人的意思。就领导者来说,孔子反对“居上不宽”(《八佾》),主张“赦小过”(《子路》);就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孔子主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卫灵公》),提倡“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公冶长》)。可以说,儒家关于恕的道德规范,是一种与人为善、宽宏大度的道德情操的体现,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愿望和要求。(三)义。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义是从仁爱原则进一步引申出来的道德规范。按照义的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如孔子说的“义以为上”(《阳货》)、“义以为质”(《卫灵公》)等,都包含着这方面的意思。二是要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如孔子提出:“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宪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等,都是从义利关系的角度而言的。孔子还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在儒家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中,义既是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仁人君子应具备的一种道德品质。(四)礼。儒家从密切人们的伦理关系出发,要求人们的一切言行都要符合“礼”的道德规范,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达到自我完善,并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求得社会安定和谐的目的。所以,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季氏》)。孔子还提出:“礼,与其奢也,宁俭。”(《八佾》)作为一项道德规范,人们在实践中主要是注重和贯彻礼的精神,而不应仅仅拘泥于繁文缛节。(五)信。这一道德规范主要是要求人们在与人交往、对待工作等方面,要做到诚实无妄,讲究信誉,遵守诺言。孔子提出“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有信”(《学而》),可见其对“信”的高度重视。孔子还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卫灵公》)《吕氏春秋》总结先秦儒家的观点,指出:“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会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惟信乎!”在儒家看来,信不仅是为人处事之本,也是立身立国之本,它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前提,也是社会生活正常有序进行的保证。(六)恭。孔子多次讲到“恭”,如“居处恭”(《子路》)、“貌思恭”(《季氏》)、“与人恭而有礼”(《颜渊》)、“其行己也恭”(《公冶长》)等等。作为一项道德规范,“恭”主要是指言行举止端庄严肃,为人敦厚谦逊。孔子还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在儒家看来,要以“仁”、“礼”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花言巧语,举止轻率,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恭”的要求。(七)让。让主要是指在功名利禄等利益面前的主动谦让。孔子曾称赞“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泰伯》)他还说:“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儒家反对争权夺利、夸功邀名,主张谦让之风。儒家的“让”,既是一项道德规范,也是一种先人后己、舍己为人的美德。(八)勇。勇即勇敢、勇猛之意,孔子曾说:“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宪问》)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勇与仁、义是联系在一起的,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宪问》),“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与“勇”这一道德规范的要求相一致,儒家主张见义勇为,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

 

 

  儒家以仁爱原则为核心的而构建的道德规范体系,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除上述诸项外,儒家还提出了孝、悌、宽、敏、智、俭、敬、刚、毅等道德规范。在儒家的整个道德规范体系中,始终贯穿着“仁”的精神,可以说,儒家的一系列道德规范,都是围绕着仁爱原则而展开的。

 

 

  二、“敬事而信”、“行之以忠”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是人们的道德修养在其职业活动中的体现和反映。它是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的道德要求,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这一特殊领域中的贯彻。在儒家伦理思想中,职业道德要求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孔子所提出的“敬事而信”、“行之以忠”等思想,集中反映了儒家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

 

 

  儒家强调职业活动中的敬业精神。孔子曾多次谈到“敬”,他所讲的“敬事而信”(《学而》),就是要求以恭敬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要诚实守信,而不能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孔子还说过“君子敬而无失”(《颜渊》)、“执事敬”(《子路》)、“事思敬”(《季氏》)、“谨而信”(《学而》)等话,也都是指对待工作要严肃恭谨,尽职尽责,勤勤恳恳,而不能玩忽职守,懈怠散漫。孔子主张:“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宪问》)曾子也说:“君子思不出其位。”(《宪问》)都是要人们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把思虑用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孔子曾借“南人”的话告诫说:“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子路》)他认为如果没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勤奋专一的态度,是连巫医都做不了的。孔子把不勤奋工作,而是患得患失,只关心自己的职位和利益的人称为“鄙夫”。他说:“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阳货》)这种“鄙夫”虽然处在一定的职位上,但不能积极勤恳地对待工作,而只是为了自己的职位和利益而算计,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谋取个人的职位而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是不能与其共事的。

 

 

  孔子认为,人应当在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勤恳工作。子张“问政”时,孔子回答说:“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即在一定的职位上不能疲倦懈怠,对待本职工作要有忠心。子路“问政”时,孔子除了回答“先之劳之”外,还补充说:“无倦。”(《子路》)即为政者不但要身先士卒,在工作中走在大家的前头,还要勤勤恳恳,克己奉公。《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要做好君的工作,臣要做好臣的工作,为父者要承担为父的责任,为子者要尽为子的义务。孟子也说:“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离娄上》)这也就是要求人们认清各自的社会角色,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当然,不同职业的人其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是不同的。在儒家看来,为政者就要做到公正无私,节用爱人,勤政廉洁,知人善任;知识分子就要宣传圣王之道,为社会培养人才,即所谓“传道、授业、解惑”;商人就要做到买卖公平,诚信无欺。否则,如果不能各自遵循其道德,就难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正如孟子所说:“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离娄上》)《孟子》曾转述许行的话说:“市价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价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价相若;五谷多寡同,则价相若;屦大小同,则价相若。”(《滕文公上》)这就是要求人们在从事商业活动时要做到公平合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今天,在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职业道德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部分干部中存在的玩忽职守、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商业活动中存在的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等等行为,都反映了目前职业道德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职业道德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认真研究和吸取儒家职业道德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对于培养人们敬岗爱业、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是十分必要的。

 

 

  三、夫妻和睦、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道德

 

 

  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家庭关系也包含着深刻的道德关系。儒家对家庭道德尤为关注,并将其作为社会道德的起点。《易传》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夫妇之道,不可以不恒久也,故受之以恒。”[7]这就是说,人类的婚姻家庭既是天地自然演化的结果,又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道德是家庭道德的逻辑展开。儒家对于婚姻家庭及其道德关系问题的认识,是很有价值的。

 

 

  首先,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也是家庭关系的原点,有夫妻然后有父子兄弟。《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于夫妇;得其极也,察乎天地。”[8](P23)儒家把夫妻关系列为三纲之一,对夫妻间的道德要求予以高度重视,提出了夫义妇顺、互敬互谅等道德规范。孔子提倡“夫妇和”,并认为这是“家之肥(富)”的三个条件之一[9](《礼记·礼运》),孔子诵《诗》至“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宜尔室家,乐尔妻孥”时,十分赞赏,认为能做到这些,则“父母其顺矣乎”[8](P24-25)。当然,孔子在夫妻关系方面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他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阳货》)儒家提倡夫妻“相敬如宾”,主张丈夫在义礼的范围内给予妻子应有的尊重,但在儒家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夫妻关系逐渐成为建立在“夫为妻纲”基础上的夫天妇地、夫尊妇卑的不平等关系,亦即人身依附关系,其夫义妇顺的道德规范,也以妻子对丈夫的单方面的顺从为特征,这是应当予以说明的。

 

 

  其次,在儒家所倡导的家庭道德中,父慈子孝是一项最具特色、影响深远的道德要求。“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9],“父宽惠而有礼,子敬爱而致恭”[10],这是关于父子关系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儒家要求父母对子女要有慈爱之心,而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不仅在于养,更在于育。“夫为人父者,必怀慈仁之爱,以畜养其子,抚循饮食,以全其身。及其有识也,必严居正言,以先导之。及其束发也,授明师以成其技。十九见志,请宾冠之,足以成其德。”[10]养育子女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应包括知识、技能、品德等各个方面,要努力通过这种教育,使子女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的有用之才。

 

 

  在儒家看来,父母子女之间的道德规范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在父母为慈,在子女为孝。儒家对孝的道德要求一直十分重视,并把孝看作“仁”的重要基础之一。孔子的弟子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按照孝的要求,第一,要关心赡养父母,这是孝的最起码的要求。孟子曾概括了“不顾父母之养”的五种表现,并明确指出不养父母即不孝(《离娄下》)。第二,要尊敬父母。孔子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孟子对此也作了发挥,指出“孝子之道,莫大乎尊亲。”(《万章上》)第三,要顺从父母,同时如果父母有过错,也要做到耐心地劝谏。《论语》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为政》)孔子还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在父母子女之间的道德规范问题上,儒家既有合理的要求,同时又存在着落后的观点,这是我们在研究、把握儒家伦理思想时应当加以注意的。

 

 

  再次,孔子提出“入则孝,出则悌。”(《学而》)“悌”是处理兄弟关系的行为规范,其具体内容即“兄友弟恭”。孔子曾借用《尚书》的话,强调要“友于兄弟”(《为政》),提倡“兄弟怡怡”(《子路》),要求兄弟之间相互友爱,和顺相处。儒家认为,兄弟姐妹之间的这种友爱之情是人们先验的道德经验,由人们的天赋本能所产生,因此,在实践的时候也最容易推行。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尽心上》)他还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离娄上》)尊敬爱护兄弟,与孝敬父母一样,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一种道德情感,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是“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当然,在儒家思想中,兄与弟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其“兄友弟恭”是建立在长幼有序的基础之上的。

 

 

  儒家十分重视家庭道德,把家庭关系的协调、家庭生活的和睦看作治理国家的基础,认为只有先做到“齐家”,而后才能“治国平天下”。儒家提出和宣扬的家庭道德中,也包含和渗透着许多基于狭隘的宗法血缘观念之上的等级意识、迷信思想和腐朽落后的东西,如把孝道绝对化,片面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和服从;以家庭中的父子关系比附、论证君臣关系,移孝作忠;无视女性的人格独立,主张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等等。对这些,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四、“约之以礼”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共同遵守的一些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儒家从基于血缘亲情的人伦关系出发,强调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的一致性,因此特别注重社会公共生活中人际关系的协调,在社会公德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论述。儒家所提出的一些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至今仍然在人们的生活实践和行为选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孔子提出“约之以礼”(《颜渊》),要求人们“立于礼”(《泰伯》),“与人恭而有礼”(《颜渊》),认为“不知礼,无以立。”(《季氏》)“礼”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道德范畴之一,是与仁的要求相一致的关于人的行为的礼节、制度和规范。由于人们之间有着各种不同的关系,处于不同关系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这就需要把仁的总原则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为此,儒家对礼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构建了一个关于礼的完善的体系,并使之成为人们在公共生活领域应当遵守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在儒家看来,礼与法不同,法所依靠的是社会强制手段,重在一定社会制度、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而礼所依赖的主要是人们的道德自觉,重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人际关系的协调。儒家重礼,就是为了建立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从而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关系和社会秩序。如果不遵循“礼”的原则,人际关系中的其他道德要求也就无从谈起。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恭、慎、勇、直都是道德所要求的,但也都必须符合礼的准则,以礼节之。孔子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也都是要求人们的言行举止应当符合礼的原则和规定。

 

 

  人们的公共生活领域有不同的方面,与之相适应,儒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道德要求。

 

 

  第一,“和为贵”。遵循礼的要求,人与人之间要合谐相处,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最为可贵的。所以《论语》中说:“礼之用,和为贵。”(《学而》)根据这一道德价值取向,儒家强调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应采取宽容、谦让的态度,这样不但有利于建立和谐协调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使一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孔子所描述的大同社会,正是这种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最高境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9]当然,儒家所主张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同一、调和,而是在一定条件和原则下的谐调、融合。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中华民族宽容礼让、谦恭善良、求大同存小异的道德传统,正是这种价值取向长期影响和积淀的结果。

 

 

  第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这是孔子提出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按照这一要求,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论是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还是面对陌生人,都应当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和考虑,用子贡的话说就是“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公冶长》)这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也是君子与小人在人格和品质上的重要区别。孔子说:“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颜渊》)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要求,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道德的;反之,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则是不道德的。

 

 

  第三,尊老爱幼,扶弱济贫。孔子在谈到自己的“志”时曾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孟子也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梁惠王上》)这都是说的对待老、幼应持的态度。孔子还说:“君子周急不继富”(《雍也》)。《论语》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雍也》)儒家认为,一个人在社会上,要以仁义慈爱之心对待他人,对待大众。尊老爱幼,扶弱济贫,周济急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综上所述,儒家伦理思想所涉及的内容是极为广泛的。儒家伦理思想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儒家伦理思想中的精华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优秀遗产,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的精神资源。因此,我们应当坚持批判继承的原则和方法,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加以区别对待,摈弃其消极因素,吸取、弘扬其积极因素,这对于我们今天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介绍:杜振吉(1958-),男,山东临朐人,曲阜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教授,《齐鲁学刊》主编,主要从事伦理学原理与儒家伦理思想的研究。山东 曲阜 273165

 

儒家伦理思想是儒家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它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长期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意识形态,渗透在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对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道德追求、行为方式和人格塑造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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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儒家伦理思想与当代中国道德体系建设,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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