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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家庭伦理观及其对“任性”的拒斥

发布时间:2021-09-15 14:04
  黑格尔基于其思维辩证法推动,将两性之爱的自我意识上升到伦理之爱,奠定婚姻家庭的前提和根基;同时论述了家庭作为直接的自然的伦理实体形成的三个辩证环节即主观性的爱与婚姻环节、客观性财富和权力环节、主客观统一性的对子女教育环节。黑格尔家庭伦理观对现代婚恋家庭"任性"行为的拒斥,不仅直接源于三个辩证环节的要求,更是广泛根源于后启蒙时代黑格尔独到的人类整体性伦理原则对现代性标志的个体主义的辩证超越。新时代追求美好家庭生活,仍要高扬伦理原则,反对家庭"任性"行为。 

【文章来源】:湖北社会科学. 2019,(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伦理的爱:婚姻家庭的前提和基础
二、伦理实体:家庭演进的三个基本环节
    1.“爱”与婚姻是其家庭伦理的根本性规定和主观性环节。
    2. 财产与权力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物质性维度和客观性环节。
    3. 夫妻与子女的互动关系是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和主、客观统一环节。
三、伦理原则:反对现代婚恋家庭生活中的“任性”
四、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家庭伦理观对比刍议[J]. 黄其洪,姚亮.  学术研究. 2018(10)
[2]论黑格尔伦理学的几个突出创见[J]. 冯川.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6)
[3]伦理实体的诸形态及其内在的伦理—道德悖论[J]. 樊浩.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6(06)



本文编号:339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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