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晋法家伦理
发布时间:2021-11-27 17:35
在中国先秦时期的众多思想流派中,晋法家是较早产生社会意识,并从社会现实出发来建构实践理论的。基于此,晋法家的伦理显现出很强的社会伦理性质,即他们更愿意从社会秩序建构与社会变革的角度来对相关的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和回答。因此,晋法家的伦理更强调从当时社会现实中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出发,以他律性和规范性为核心,以整个社会秩序的恢复与国家存续为目的,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训,在当时构成了一种能够有效进行社会治理的伦理体系。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7(06)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晋法家的社会意识
二、晋法家社会治理中的道德基点
三、晋法家社会治理中的伦理建构
四、晋法家伦理的社会效果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诚信”走向“契约”——法家“信德”中的契约精神及其现代启示[J]. 路强. 人文杂志. 2019(03)
[2]严刑峻法,因情而施:社会运行的强制规范——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社会思想研究[J]. 郑杭生,胡翼鹏. 学习与实践. 2009(03)
本文编号:3522754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7(06)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晋法家的社会意识
二、晋法家社会治理中的道德基点
三、晋法家社会治理中的伦理建构
四、晋法家伦理的社会效果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诚信”走向“契约”——法家“信德”中的契约精神及其现代启示[J]. 路强. 人文杂志. 2019(03)
[2]严刑峻法,因情而施:社会运行的强制规范——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社会思想研究[J]. 郑杭生,胡翼鹏. 学习与实践. 2009(03)
本文编号:352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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