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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体的道德地位研究——基于责任论视角

发布时间:2023-05-12 18:00
  经典道德责任理论坚持道德地位的必备条件是非凡的意识和意志,所以人工智能体不具备道德地位。实用道德责任理论则认为,人工智能体即使不具备意识,但具有一定的自主行为能力,是"道德能动者",因而具有道德主体地位。人工智能体实际上是"二阶道德能动者",具备非完全道德主体地位,它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可以与人类一起构成"人机混合能动者";而人机混合能动者作为人机交互系统中的道德责任主体,可以承担道德责任。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意识是人工智能体道德地位之必备条件吗?
三、人工智能体是道德能动者
    (一)理性。
    (二)自主力(性)。
四、二阶道德能动者和非完全道德主体地位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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