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有组织犯罪及其成因研究
本文选题:乡村社会结构 + 乡村社会有组织犯罪 ; 参考:《湘潭大学》2002年硕士论文
【摘要】: 从历时的角度,运用综观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透视乡村社会结构,揭示乡村社会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并归纳其类型,分析其特征。 根据犯罪群体的联结纽带和形态,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将乡村有组织犯罪划分为流氓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族械斗及村落体暴力抗法四种类型。而不同的类型又各有其特征。 随着国家对农民的“松绑”和农民主体意识的增强,乡村社会结构在变迁中演进。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乡政村治模式的推行,不但未成功实现将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预设的权力体系之中的目的,反而使得乡村社会的双重结构得以形成。目前,我国乡村社会结构突出表现为基层政权的藤状寄生与村落体的网状自生的二重特质。乡村社会有组织犯罪正是由于这一结构性矛盾所导致的必然产物。乡村社会有组织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政权的藤状寄生结构,直接原因在于村落体的网状自生结构。
[Abstract]:From a diachronic point of view, the author makes a comprehensive study of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the countryside, reveals the causes of the organized crime in the rural society, summarizes its types and analyzes its characteristics. According to the connection and form of criminal groups, in theory, we can divide rural organized crime into four types: rogue and evil forces, clan fighting and village violence. Different types have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With the state's loosening of the peasants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farmers' subjective consciousness, the rural social structure evolves in the vicissitud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government and village governance model not only failed to achieve the goal of integrating the rural society into the country's preconceived power system, but also made the dual structure of the rural society formed. At present, the rural social structure of our country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twofol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attan parasitism of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 and the reticular self-birth of the village body. Organized crime in rural society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is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 The root cause of organized crime in rural society lies in the rattan parasitic structure of the basic political power, and the direct reason lies in the net structure of the village body.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17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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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4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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