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new.doc
本文关键词: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
【内容提要】 作为独立学科的犯罪学研究是从龙勃罗索的《犯罪人论》开始的,但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犯罪学作为学科仍不成熟,不仅学科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其它制约和影响犯罪学学科成熟的一些因素。因此,完善犯罪学,加强犯罪学学科建设,是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 键 词】学科建设/犯罪学
犯罪学作为一门认识犯罪现象本质、原因、规律等的综合性科学,应当在最深层次上进行理论概括和抽象,是关于犯罪的一般“宏观理论”。但是,“在目前,还没有这样一种关于犯罪行为的‘宏大理论’,它能包括对犯罪的全部探讨,能把各学科的经验成果组织成非常连贯完整的逻辑体系。至少在眼下,我们必须满足于‘中级理论’,即那些仅能说明关于犯罪的有限真相的理论,或者满足于‘微小理论’,即其内容范围和一般性比中级理论更受限制的理论”。〔1 〕这个评价符合一百多年来犯罪学理论研究实际,不仅指出了犯罪学作为学科还不成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犯罪学学科建设标准。完善犯罪学,加强犯罪学学科建设,是当今世界一个重要课题。
一、学科建设标准
近些年来,国内外社会科学界有一种颇为流行的风气,即建立学科,动辄就建立“××学,这本是好事情,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关于学科建设的标准和条件,却很少有人注意和研究。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会出现学科混乱,影响学科及其理论的发展。犯罪学学科建设,,首先要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什么样的犯罪学是比较成熟的犯罪学?标准是什么 “科学学科是以科学理论为核心材料和其它材料建构起来的具有系统化的知识体系,是比科学理论更广和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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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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