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公安论文 >

陕西省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治理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4 07:46
【摘要】: 陕西省青少年犯罪形势比较严峻,青少年犯罪案件和人数在刑事案件和犯罪人数总体中始终占绝对多数。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相关的调研、材料的梳理和论文的写作,希望能够为陕西省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 研究采取调研法、案例分析法、对比法、文献法和总结法。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综合性研究。 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阐述了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预期目的。 第二部分:青少年犯罪概述。主要阐释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界定、建国后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三部分:陕西省青少年犯罪的概况与特点。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详尽地描述陕西省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状况和特点。 第四部分:陕西省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探析了陕西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第五部分:陕西省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这是本文的逻辑归宿和结论所在。根据前面的分析,从立法、司法、行政、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角度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本研究得到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划课题“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研究”基金(编号:05G001Z)的资助。
【图文】:

示意图,《刑法》,示意图,刑事责任


①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用了四分法,在第17条中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具体内容包括:如图2一1所示,一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二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己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四是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图2一1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示意图ChartZ一 1TheDemarcationoftheC丘 minalResPonsibilityAge由此可见,在我国,少年犯罪的称谓只适用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年龄段。大于18周岁的人犯罪

未成年犯,比率图,陕西省,总数


截至2003年底,陕西省共有3642万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88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42%。根据统计数据,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全省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同期判处犯罪总数的比率分别为:7.53%、7.55%、8.40%、8.91%,如图3一1中的折线所反映出的比率呈上升趋势。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全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从涉案人数上看呈逐年上升趋势;2001年,16岁以下涉案人员和17岁至25岁涉案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90/0;2002年,16岁以下涉案人员和17岁至25岁涉案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6%和1.5%。9.5璐9.00% 8.5俄8.0雌 7.5胜7.0璐 6.5璐20()l年2002年2003年20()4年图3一 12001年一2《X碎年陕西省未成年犯占同期犯罪总数的比率图Chart3一 1theRatioThatNonagetotheC丘meAmountlnsh别舰区iPrO训吐eeFI旧m2001to2004从陕西省起诉的青少年人案件看,2000年起诉的案件中,盗窃和抢劫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64%;暴力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17%。2002年起诉的刑事案件中,盗窃和抢劫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69%;暴力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16%。2003年1月至7月起诉的刑事案件中,盗窃和抢劫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78%;暴力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17%。2006年起诉的案件中
【学位授予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C913.5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魏蔚;青少年激情犯罪的预防[D];南昌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2642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ongan/252642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14d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