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制度的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4-06-04 20:16
调解是中立第三方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利益在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促进沟通交流的过程,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法,在我国,也已经成为处理部分行政案件甚至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行政调解是在行政主体的主持下,以自愿为前提,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善良风俗,说服教育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促进其友好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而公安行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作为行政主体,依法对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符合特定条件的案件进行的调解,包括治安案件、可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普通民间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等。公安机关的行政调解具有执法与服务的双重属性,所以更加权威和专业,因此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成为新时期公安基层民警的重要职责。虽然繁重的调解工作,给公安机关增添了一些负担,但是不可否认,公安机关卓有成效的调解工作对疏导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长期实践应用过程中,公安民警也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和方法,丰富了公安行政调解制度的内容。尽管如此,公安行政调解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立法不完善、操作随意性大,这使得该制度显得不系统、不规范。这篇文章紧贴公安...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二章 公安行政调解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公安行政调解案例引入
一 简要案情
二 案件处理情况
三 典型经验
第二节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
第三节 公安行政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与优势作用
一 公安行政调解的职能定位
二 公安行政调解的优势作用
第三章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公安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公安行政调解的特点
一 由公安机关主持
二 主要解决发生在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民事纠纷
三 调解的实体法律依据应该是民事法律
四 以自愿为基础,以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
五 不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三节 公安行政调解适用的纠纷事项
一 人身损害赔偿争议
二 财物损害赔偿的争议
三 精神损害赔偿争议
第四章 公安行政调解的三大类型及适用现状
第一节 治安调解
一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二 治安调解的原则
三 治安调解的程序
四 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轻伤害刑事案件的调解
一 轻伤害刑事案件调解的内涵辨析
二 公安机关对轻伤害案件进行调解的原则
三 轻伤害刑事案件调解的争议
第三节 民间纠纷调解
一 常见民间纠纷的类型
二 民间纠纷调解基本要求
第五章 我国公安行政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立法方面的缺陷
一 公安行政调解的范围规定不明确
二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缺乏基本程序保证
三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效力缺乏法律保障
第二节 实践中暴露的问题
一 调解范围把握不准
二 程序操作不规范
三 违反自愿原则强制调解
四 方法技巧的应用不到位
第六章 公安行政调解制度的规范化
第一节 加强公安行政调解的立法工作
一 强调并细化公安行政调解的原则
二 完善调解程序
三 明确公安行政调解的具体范围
四 明确公安行政调解的期限
五 规范调解笔录的制作
第二节 确定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 确定公安行政调解的法律约束力
二 赋予公安行政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
三 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经法定程序方能变动、废弃或抗拒执行
第三节 构建公安行政调解救济制度
一 后期救济的适用条件
二 后期救济程序的规定
三 后期救济对治安处罚的影响
第四节 优化公安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内各要素
一 促进调解员专业化
二 建立专业管理考核制度
三 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
第五节 建立衔接机制
一 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
二 公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本文编号:3989121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二章 公安行政调解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公安行政调解案例引入
一 简要案情
二 案件处理情况
三 典型经验
第二节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
第三节 公安行政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与优势作用
一 公安行政调解的职能定位
二 公安行政调解的优势作用
第三章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公安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公安行政调解的特点
一 由公安机关主持
二 主要解决发生在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民事纠纷
三 调解的实体法律依据应该是民事法律
四 以自愿为基础,以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
五 不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三节 公安行政调解适用的纠纷事项
一 人身损害赔偿争议
二 财物损害赔偿的争议
三 精神损害赔偿争议
第四章 公安行政调解的三大类型及适用现状
第一节 治安调解
一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二 治安调解的原则
三 治安调解的程序
四 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轻伤害刑事案件的调解
一 轻伤害刑事案件调解的内涵辨析
二 公安机关对轻伤害案件进行调解的原则
三 轻伤害刑事案件调解的争议
第三节 民间纠纷调解
一 常见民间纠纷的类型
二 民间纠纷调解基本要求
第五章 我国公安行政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立法方面的缺陷
一 公安行政调解的范围规定不明确
二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缺乏基本程序保证
三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效力缺乏法律保障
第二节 实践中暴露的问题
一 调解范围把握不准
二 程序操作不规范
三 违反自愿原则强制调解
四 方法技巧的应用不到位
第六章 公安行政调解制度的规范化
第一节 加强公安行政调解的立法工作
一 强调并细化公安行政调解的原则
二 完善调解程序
三 明确公安行政调解的具体范围
四 明确公安行政调解的期限
五 规范调解笔录的制作
第二节 确定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 确定公安行政调解的法律约束力
二 赋予公安行政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
三 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经法定程序方能变动、废弃或抗拒执行
第三节 构建公安行政调解救济制度
一 后期救济的适用条件
二 后期救济程序的规定
三 后期救济对治安处罚的影响
第四节 优化公安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内各要素
一 促进调解员专业化
二 建立专业管理考核制度
三 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
第五节 建立衔接机制
一 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
二 公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本文编号:398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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