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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社区组织的行动逻辑 ————以长沙市古井社区居委会为例

发布时间:2023-03-21 11:45
  1978年到现在,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加速期,表现出“后总体性社会”的特征。在这个阶段,“自由活动空间”开始出现,“自由流动资源”增加,市场开始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民间社会力量在此基础上开始发育,而国家权力逐步由一种无限权力转化为有限权力。这一社会转型的过程自有其独特的发展逻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呈现一种更为复杂的状态。这是研究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背景。由于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对基层社区研究缺乏解释力,本研究采取“实践社会学”的研究策略,以长沙古井社区居委会为研究个案,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以“社区事件”为研究的切入点,探讨城市基层社区组织的行动逻辑。经过实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社区居委会既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也是一个准行政化组织;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这种双重身份使社区居委会遵循着两种看似矛盾、实际却并行不悸的行动逻辑:一是追求“行政合法性”的行动逻辑,二是追求“社会合法性”的行动逻辑。我们发现,韦伯意义上的“科层化组织”无法解释社区居委会的这种悖论现象。然而从“组织关系”的角度,将基层社区组织视为“行动者”时,这一现象便可以得到...

【文章页数】:7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意义
    四、研究内容
第一章 理论视角
    1.1 “组织关系”视角
    1.2 “行动者”视角
第二章 研究设计
    2.1 研究思路
    2.2 研究方法
    2.3 研究的个案
第三章 “准行政化”社区居委会的行动逻辑
    3.1 社区居委会的科层化特征
    3.2 社区居委会依附性地位形成
    3.3 社区直选:“精英的合谋”
    3.4 本章小结:“准科层制”社区组织的行动逻辑
第四章 “自治性居民社区组织”的行动逻辑
    4.1 社区事件:“水费”问题
    4.2 社区居委会处理社区事件的技术
    4.3 本章小结:社区居民自治性组织的行动逻辑
第五章 结论与讨论
    5.1 基本结论
    5.2 几点讨论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本文编号:376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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