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异化的制度逻辑
发布时间:2024-03-24 16:16
作为一个商标法上的专业术语,驰名商标意味着可以享有更宽的保护范围、更强的法律效力,甚至更多的行政保护。法律赋予驰名商标更高保护水平的本意,是为了克服普通商标保护不足的局限,从而更好地解决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以及相关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只是解决法律争议的前提和手段,并不是解决法律争议的目的,更不是授予企业以荣誉称号。 然而,中国当下的情形却是,一些企业在观念认识上把驰名商标作为荣誉称号,在宣传使用上把驰名商标作为营销工具,在认定策略上故意寻找甚至制造争议来获得驰名商标。诸如此类的情形,我们称之为驰名商标异化,即在驰名商标认定的目标、路径和结果上,采取各种行动和策略来背离或偏离驰名商标立法目的或权利本质的现象。违背法律本意的驰名商标异化,在中国已经演变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引起了国家工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并促使其不断采取措施进行遏制和规范。 目前绝大多数研究的视角侧重于从法律层面关注驰名商标的异化问题,探讨驰名商标立法制度上的缺陷、法律执行上的漏洞,并给出制度改革上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执行上的改进措施。但是,法学研究并不能很好的解释,作为一种...
【文章页数】:35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3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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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图3-1《中华商标》2003年第1期封面
图3-1《中华商标》2003年第1期封面图3-2《中华商标》2008年第9期封面可见,驰名商标已经被一些企业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来对待。这种完全不符驰名商标立法本意的驰名商标争创行为,正是一种围绕认定目标的异化行为。钱教授谈到:驰名商标成为(了)一种事实上的特....
图3-2《中华商标》2008年第9期封面
图3-1《中华商标》2003年第1期封面图3-2《中华商标》2008年第9期封面可见,驰名商标已经被一些企业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来对待。这种完全不符驰名商标立法本意的驰名商标争创行为,正是一种围绕认定目标的异化行为。钱教授谈到:驰名商标成为(了)一种事实上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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